“哦,你要走?”端坐在书桌前的白衣男子优雅地品着茶,虽是问句,面上却不见半分惊讶,好似早已料到倾葵会有此决定。
“是,公子,承蒙您的收留,倾葵才得以存活于世,您的大恩大德,倾葵时刻铭记于心,如今倾葵也已长大成人,对府外的天地着实有些好奇,望公子准许倾葵出外游历一番,待归来后,定终身侍奉公子左右,以报抚育之恩。”倾葵说话时并未低头,这里的女子不论何时皆不可直视男子,否则会被视为不知羞耻,可倾葵不会在乎这些。她一直目不斜视地看着白衣公子,总觉得他那俊美到难以形容的相貌,让她愈感阴沉。
“既是如此,那便由你吧。”白衣公子也不作挽留,一笑了之。“这是三百两银票,你身无分文,拿去做盘缠吧。”
一直站立一旁低头不语的小骐立刻走到倾葵身旁,将一叠银票交与她,随后面无表情地回到原地。
倾葵相当明白无钱寸步难行的处境。她没有推辞,大大方方地接过银票,朝公子欠了欠身,
“倾葵谢公子赠银,日后定当归还。”
“归还倒是不必,既然你要外出,就烦劳你帮我送封信,那三百两就当做酬银好了。”
送封信三百两?难怪古人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倾葵只觉眼前的男子怕真是有钱没处花了。不过也好,拿钱做事,天经地义。
从公子处离开后,倾葵便回房,将银票与书信贴身收藏好,又换了套余妈特地为她做的男装。一个女子单身在外行走,诸多不便,且她容貌不俗,若是引起不轨之徒的觊觎,自是麻烦不断,虽然她也懂得一些女子防身术,但为免麻烦,还是女扮男装的好。 背上包袱,在余妈依依不舍的目光中,倾葵挥别了这个她生活了十四年的地方,没有太多的留念,转身朝冀阳城走去。
也许是自由的空气太过清新,让她的脚步停不下来,也没有再回眸身后,以至于她没有留意到身后的宅院中伫立着一抹青色的身影,因为她的离去而显得是那么的孤单,那么的忧伤。
冀阳城不愧为仅次于国都的城市,大街上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异常热闹。各式店铺应有尽有,古玩,书画,珠宝,服饰,酒家等等,只要有钱,没有买不到的物资,没有尝不到的美食。用繁华一词来形容冀阳城,犹有过之而无不及。
然而世事往往是相对的。
既有光鲜亮丽的繁华,自是少不了奢侈糜烂的阴暗。
今日正巧是城中一月一次的奴隶买卖日。
一群衣着褴褛的少男少女,面无表情地站在一个临时搭建的台子上,任人挑选。运气好些的,被大户买走,当个家仆婢女,总好过衣食无着;若是时运不佳,也只得听天由命了。
看着台上的众人,倾葵略感悲凄,可她也没有打算大发善心,这世道本就是弱肉强食,尤其在这阶级分明的年代里,男尊女卑,权钱当道,她又能救得了几个可怜人。
倾葵不想再凑这热闹,转身欲离开,此时台上发生了些变故。一个小姑娘因不愿被妓寨买回去,奋力挣脱抓她的人,一头撞上台子后方的墙壁,顿时血流满面,昏死过去。
“哼!真是愚蠢!”倾葵的话语中多多少少带着些鄙夷。“早已知自己被买卖的命运,就应做好最坏的打算,既已忍耐至今,却又寻死,连蝼蚁都不如。”她从来就不相信‘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这样的理论,在她的观念里,生命从来都是首位,其次便是自由,爱情不过是生活中的调剂品,可有可无。一个人若连生命都没有了,还谈什么自由,难道去做个无拘无束的孤魂野鬼吗?所以她向来看不起自杀的人。
“那位姑娘想必也曾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因不愿受辱,择死以保清白,也算是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