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纯正的野猪四肢粗短,下盘稳健,身覆鬃毛,坚硬非常,想杀掉或许不难,但要用一把小小的匕首,将野猪掀翻在地,连带着刀柄整根没入,就需要绝强的力量了。
燕姝当下侧目,就见一个男子从溪水中缓缓走出。
那人赤着上半身,面上顶着一脸浓密的胡须,双眼处覆着半块泛着乌光的铁面,一头墨发精湿染水,四散凌乱,粗犷张狂,男子的身量极高,身材更是无以伦比的健硕,古铜色的肌理宛若千锤百炼的精金,每一丝每一毫都诠释着力量与俊美的完美结合,随着他的走动,晶莹的水珠环绕在他的周身,泛着点点金光,让他整个人宛若骄阳,离得老远,便能感到密密麻麻的热力扑面而来。
不得不说,这是燕姝见过的最完美的身躯,每一处都是黄金比例,从头到脚,从肌肉形状到筋骨密度,无一不是巅峰,无一不是完美。
唯一的缺憾,恐怕就是身体上的伤口了。
这个男子的身上横亘着数十道伤疤,有的在背部,有的在肩头,饶是已经愈合,也能让人感受到其中的凶险。
除了这些陈年旧伤,男子的右臂上还有一处新伤,一寸有余,伤口颇深,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没有好好处理,再加之刚刚动了手,伤口明显有崩裂的痕迹,鲜血沿着他的胳膊蜿蜒至手腕,宛若一条血色游龙,称着那一身勋章,非但没有破坏他身躯的美感,反而让男子愈发灼人,狂野无比。
燕姝不禁心生感叹,要是铮哥和锦爷在这儿,估计口水流的能把这条山溪给比下去。
用她们俩的话说,抛开脸不谈,这男人简直就是会动的发电站,行走的荷尔蒙,让人做梦都想要睡他,睡他,睡他的存在,但在燕姝的眼里,这样完美的身体不做成标本,留给后世研究,可惜了。
那男人上岸之后,大步流星的走到野猪身跟前,右手在野猪坚硬的鬃毛上一抹,将匕首拔出,手腕大开大合的一甩,抖落匕首上的鲜血,这才看向了燕姝。
刹那,四目相对。
燕姝只觉得男子的眸光宛若两轮烈日,当头直射,十分迫人,说来,她还是第一次感受到这般压力。
嗯,如此气势跟这副身躯倒是相配,不能做成标本,倒也不算太可惜。
相比较于燕姝没有一丝波澜的面瘫脸,男子的动作明显顿了顿,不是因为岸边少年面上骇人的胎记,而是因为那小子的眼神。
怎么说呢那小子的眼神明明冷淡到不行,却盛了几分欣赏。
没错,就是欣赏,像是在打量一件奇珍,从头到脚,从里到外。
娘希匹的!
自从他上了战场,带兵无数,杀人不知凡几,周围人看他的眼神,恐惧者有之,戒备者有之,敬畏者有之,感激者有之,厌恶者有之,但是,这种眼神他娘的从来没有过,莫名让他觉得凉飕飕的!
瞧着少年弱不禁风的小身板,男子压下胸中诡异的感觉,好心提醒了一句,“小子,这地方靠近落日林,常有野兽出没,一个人不安全。”
燕姝不疾不徐的开口,声音如珠似玉,“你也是一个人。”
男子只觉被噎的胸腔一堵,居高临下的抬了抬下巴,“老子跟你能一样吗?”
燕姝将男子从头到脚扫描了一遍,面无表情道,“是不一样。”那般强健完美的体魄的确比自己病恹恹的身子好的多了。
明明得到了对方的认同,男子却是各种不爽,只觉得那种凉飕飕的感觉又来了。
“你这小子还真是不知好歹,要不是我刚好在这儿洗澡,救你一命,你小子现在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男子冷笑出声,对上燕姝清冷剔透的双眸,莫名有些说不下去了,终是摆了摆手道,“算了,一个小孩子,老子懒得跟你计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