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之恒迅速的穿好了衣服,一脸无语的说道:“行了,老姐,不要在矫情了。一会儿太阳该下山了,这里可是古代,山里面的猛兽可是很多的,一会儿要是出现个狼群c老虎之类的,你可真就香消玉殒了。”说罢,转过身去。
程小菲切了一声,拿起衣服穿好,这是一身丝绸衣服,一领青杭绢女袄,一条绿绸裙子,月白云绸衫儿,工艺倒是精美,样子也蛮好看,按照弟弟的估价,怎么也值得一两银子。衣服倒是不错,就是短了一点,这实在是没有办法,在明代若是要找一个和她身高差不多的女子,那简直比金榜题名还难。
“好了。”程小菲看着弟弟背对着自己,呆呆望着天空的那副傻样,笑道:“公子,奴家这身衣服好看吗?”
“扯犊子吧。”程之恒扭过头去,怒道:“都什么时候了还卖萌?赶紧走吧。”
说罢,带着程小菲大步流星的离开了这片原始森林。
“喂。”程小菲有点生气了,停下脚步,不满地撒娇道:“襄阳城好像在那边啊,你带着我瞎跑什么?再不进城,晚上就赶不上住店了。”
程之恒没有理会她,自顾自地走着,边走边说道:“古代可是有宵禁的,这个时辰城门估计早就关了,你要是不介意在城门下面喝西北风,或者是被守城的官兵抓住,我没意见。”
“嘿,你这个狼心狗肺的杀才!姐姐白疼你了,有你这么跟姐姐说话的吗?”程小菲一阵气不过,急走两步赶上程之恒,一把挽住他的胳膊,用力一掐道。
程之恒一惊,倒是忘了疼痛,眼带戏谑的看着程小菲,笑道:“行啊,老姐。什么时候学会了一句古代骂人的话?”
“刚才那人骂你的,姐这么聪明,适应力是很强的。”程小菲学着电视上古代女子的样子,挽了挽青丝,傲娇地说道:“快说!你这贼杀才要把姐姐带到什么地方,安的什么黑心,从实招来!”
程之恒借着最后的一缕太阳余光,向前望了望,见到前面不远处有一个小小的村落,指着它说道:“老姐,贼杀才现在要去那个村落里找户人家借宿一晚,你这个千金大小姐要是害怕就别跟来了,自求多福吧。”
由于知道了当今的年号,程之恒也就敢放心大胆的去借宿了,正德年间,明朝政府对社会的管理已经很松了,偶尔出现个把流民不是什么稀罕事。
要是在朱元璋执政的年代,他们两个要是敢这样去投宿肯定会被抓起来充军,原因很简单,没有路引。
“我打你个自求多福,你也就欺负姐姐被你拐到了明朝,要是在现代,你敢说这句话,看老爹打不打断你的腿。嘤嘤嘤。”程小菲又开始卖萌装可怜。
程之恒不想浪费时间,哄了哄姐姐,道:“好了,好了。是我错了,对不起。咱们赶紧走吧,一会儿天就彻底黑了,这个年代可没有霓虹灯,晚上可真是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我们两个孤零零的走夜路,还不一定会遇到什么东西呢?”
程小菲吓了一跳,搂着程之恒的胳膊的双手更加有力了,怒道:“就知道吓为师,赶紧带路,悟空。”
“是,师傅。”程之恒应道,随后带着程小菲一步一步坑的(还真是这样)来到了附近的村子里,找了一户看上去看算是比较殷实的人家,就打算敲门。
在古代借宿选择富户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一是对方条件好,食宿都有一定的档次,不会委屈了自己。二是那个时候的富户一般都比较守法,很少有电视上演的那么为富不仁。
辛辛苦苦攒下的家业,不好好守着过日子,反而去干一些作奸犯科的勾当,让官府抓住抄家杀头,家产充公,一般情况下,要不是吃饱了撑的,一般人不会这么干。
而一些一穷二白的流氓就不一样了,无家无业,干完之后脚底抹油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