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茂元年正月未,新婚之夜后的那个早晨。黎明时分,窗前,曙光再次照耀大地。中辰清看着睡梦中的荀纵趴在自己的怀里,感觉自己简直达到人生巅峰,只是有一个东西一直郁结在他的心中。亲吻着他的锁骨,抚摸着他分明的腹肌。
荀纵也逐渐从梦里醒过来,他轻轻睁开眼睛,伸了个懒腰。
“绫叔,啊不,夫君,你想要的那只南方的军队,我父亲给你们了吗?”
“什么东西啊我什么时候要过这个了。”
“你不想要,为什么要娶我呢?难不成你说你出自真心?”
“我是真心的呀”
中辰清摇了摇头,心里想着:做人没必要虚伪到这地步吧。她说:“那你有本事就看着我,诚恳的说你爱我。”
看着她的眼睛,他发现自己做不到。
“你心里还是想着她吧,昨晚,你一不小心说出了她的名字。我今天就去找她,你可以纳其为妾。”
“我跟你说了真的没有,你怎么不相信我呢?”
“我还没说她是谁呢。”
荀纵想转身离开,他看着床单上的落红,却没办法这么做。
“做人就是图个开心,你想着他,就让他回去,只要你还能抽出几天陪着我,我就满足了,你开心,我也开心,我们双赢。你去找她吧,我绝不拦你。”
“我不能去找她。”
中辰清给荀纵穿上衣服,他俯下身去吻她。又说:“对不起,我想我确实不不爱你,对不起真的。”
“在这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里,所谓两情相悦只留存于传说里,只是过日子而已,能做你的夫人已经是我最大的幸运,我不指望那些浪漫。也从不奢求你的爱意。”
照锦衣卫的指示,中辰清在一座青楼里找到了他。
昏暗的灯光,淡雅的薰香,一个衣着暴露,抱着琵琶的美丽女子,吟唱着花街柳巷里流行的乐曲,一旁有很多流着口水欣赏的男人。她抚媚动人,声音曼妙,身材丰盈。
面对这位不速之客,苻芷平已经猜到了他的用意:“贵夫人,您家少爷若是对我有什么邀请,我一概拒绝。”
中辰清请他去一家高档酒馆吃饭,对她说:“你一个小姑娘,在这个乱哄哄的年代里,你这样不安全吧。”
“我个人觉得你也不是很安全呢,嗯,树大招风,有许多人眼红你们手上的军队和地位。而我这样的生活自由自在的,我觉得很好。”
“不管怎么说,你们家族也是世代的军官。你落于风尘,不觉得为你的父辈祖辈蒙羞吗?”
“我乐意,我牛逼。”
中辰清便无话可说了。那时候有一台精致的马车,知道这是她先生的马车。一个男子靠在马车旁边。
像他当年逼不得已去诱惑中辰清那天穿着一样。深蓝色的锦绣丝绸长袍,银制的头冠,被修理整齐的胡须,他轻轻瞥了一眼苻芷平,转过头去。苻芷平看见了他,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擦肩而过。
“夫君,你不是说好你不来的吗?”中辰清明知故问。
“我来接你呢。”
中辰清还想说些什么,但荀纵没有让他说,他把她摁在马车上,激烈的吻着她。
苻芷平回头看了一眼:“何必这样心虚呢?”
都城泊州的战争,愈演愈烈。荀政举家逃往南方。有一只忠实的军队,在等待着他们。他们一直忙着搬家。
有一个屠夫,想用50只羊换他们家的藏书楼。虽然是个亏本生意,但眼看着书也搬不走,就也同意了。中辰清很意外,这个文盲率极高的年代,居然也有屠夫那么爱书。她记住了那个屠夫的名字:叶圣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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