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梦亦的老家在云城的大理山,很偏僻的村落,带着独有的朴实气息。
在大城市繁杂的气氛里待久了,沈梦亦就很想家,想爱她的爸爸妈妈,还有调皮捣蛋的小弟。但是从安市到云城光是坐车都要在路上花费两天多的时间,回家太难了,因此这些年除了过年的时候,不,有时候过年也不一定会回来。
但走到村口时,她却还是感觉到一切依旧那么的熟悉,沈梦亦放下行李贪婪地呼吸着老家的清新空气,村烟袅袅,和路过她的邻居们打着招呼,好似从来都不曾离开过,谁又能说落后的村庄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世外桃源呢。
直到回来的这一刻,沈梦亦才恍然,原来,她是适合这里的人,她适合这里的每一寸土地,与外面的世界才是格格不入的。
沈梦亦下了一个决定,就这样吧,这一辈子就待在云城了,到了适合的年纪,就找一个合适的男人,然后谈一场合适的恋爱,最终结婚育子,像父母那样生活着。
几年前刚走出云城的沈梦亦是骄傲的,但在外面这么些年,她早就磨去了许多的棱角,现在,她终于能够安安稳稳地待在一个地方了。
没有颠沛流离,没有勾心斗角,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其实,这样挺好的。
远处传来小弟开心的呼喊声,沈梦亦想,回家真好。
时间是灵药,它会改变一切,也能让记忆里的某个人变得模糊不清。所以,一切都交给时间吧。
“囡囡,前些日子,你二婶给你介绍的那个男的咋样啊?你瞧没瞧上?”沈妈刚从地里回来,看着正在喂鸡的闺女,就顺嘴问了句。闺女在外面还好,如今回了村,村里的孩子都结婚早,沈梦亦今年也二十好几了,沈妈本来不慌,被妯娌们一说现在都慌的不得了。她闺女有本事,读大学出来的,等开学了是要在云城数一数二的小学里教书的,但是再优秀这婚事也是要张罗着的。
“妈,我现在还不着急,大柱哥人挺好的,如果他不急的话,我先处着吧。”沈梦亦想起前些日子约她出去见面的男人,壮实却憨厚,事事都照顾着她,一个大男人还害臊的不行,反差大的让她觉得有些可爱。这个男人是与傅祁旻截然不同的人,但好像挺适合她的,没有意外的话,嫁给他也是个挺好的选择。
“哎,好嘞,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回头我让你二婶探讨那边的语气。”听到沈梦亦虽然不着急但却点头同意相处,沈妈是一百个高兴的,她就怕闺女在外面带了些年,眼界高瞧不上村里的这些男人,到时候年纪大了都还没嫁出去那可就糟了。
“哦,对了,妈。过两天我要去安市,参加清大的毕业典礼。后天就走,等毕业典礼结束我就回来。”毕业典礼,或许是她最后一次去安市的理由了。
“不急,在安市多玩几天也是可以的,小学那边反正还没开学,家里有我和你爸爸在呐,你不用操心。”沈妈不知道闺女为什么突然回来,还去了云城小学当老师,但这一切她和丈夫都是支持的。没有什么比她自己乐意更大的了。
“妈,谢谢你们。”沈梦亦想了很多的说辞,却没想到家人不问一句,连调皮的小弟有的都只是谦让。他们是她最好的家人,她不能再让他们失望了。即将踏入深渊的她,及时转身了。
“啊!清大!我伟大的清大啊,你的信徒,我!等这一刻已经等了好久好久,清大啊,我要为您呐喊,你可知我爱您爱得深沉!”一道爽朗的声音从清大校园外面传来,莫要说门口的保安叔叔与校内的学生了,就连街上的路人们都注意到这个制造热点的家伙。
只见来人生的俊俏,剪了一头短发,十分的干净利落,那身上穿的男装让她显得有些帅气,带着中性的美,让人挪不开眼。
许黎潇洒地带上墨镜,隔着墨镜观察到旁人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