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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挨了一枪的家伙给另一个扶着走了过来,他脸色看上去相当痛苦,手臂中弹,整个袖子血淋淋。

    “巴哈,没事吧?”安德问道。

    “刚包扎了,但血没止住,要把弹头拿出来。大哥,此地不宜久留,赶紧回去吧!我总有一种不详的预感!”

    “先宰了这小子!”安德猛地举起劈刀,就要往张俊砍下去。

    “大哥,真要杀他?”一人惊道。

    “不杀他难解”安德话还没说完,觉得脖子一阵刺痛,好像有什么叮咬了他一下。他条件反射地往脖子一拍,顿时一个激灵,大叫道:“吃人飞蚁!不好!快跑!”

    这只只是飞在最前面的先行者,很快出现第二只,第三只,越来越多嗡嗡嗡的声音由远而近,越来越响,不远处,一片片的黑影急速靠近。

    “快,背着巴哈,快跑!”

    “那家伙怎么办?”一人指着地上的张俊。

    “别管了,这么多飞蚁,他死定了!”安德恶狠狠地回头看了一下昏迷中的张俊,随即头也不回地往前跑去。

    “快跑!快,大家快跑!跟上!”

    丢下张俊,这伙人犹如脚底抹油,迅速逃之夭夭。

    嗡嗡嗡,嗡嗡嗡,蚁群已经飞到,一只只拇指般大,一对大獠牙特别锋利健硕,张牙舞爪地围在张俊上空团团转。但却不敢靠近张俊,只能无奈地打转。

    并不是张俊有什么超能力,它们所忌惮的,其实是一块紫色的心形小水晶。

    临走时,贝丝特意送了张俊一颗“水晶之心”,由一块纯净的紫水晶精心雕琢而成。

    贝丝说过,这块水晶之心有着神秘的力量,可以庇佑他,给他带来好运。

    这颗水晶之心雕工精致,颜色纯净通透,光线照耀下,熠熠生辉,闪烁着神秘的紫色光芒,令张俊一下子爱不释手。

    拿在手里很舒服,放佛真的有一种神奇的力量传遍了他的全身一样,看着贝丝那水汪汪的深蓝色眼眸,张俊突然有一种异样的感觉。

    张俊自然明白心形的意义,他也喜欢贝丝,尤其那双蓝色大眼睛,让他着迷。他是正常的男人,不弯,还很聪明,不呆板,还挺有情调,于是很自然地c情不自禁地yy了一番。

    其实张俊并不知道更深层的意义,在鲁比部落,如果一个女孩子送给一个男孩子心形的水晶,是对他情有独钟,无异于是一件定情信物。

    现在这些都不重要,重点是确实给张俊带来了好运,紫水晶的神奇力量,庇佑了张俊,幸免于难,否则估计就只剩下一具白骨了。

    终于,飞蚁群失去了耐性,绕离了张俊,化作一团黑影,渐渐消失在丛林里。

    安德等人回到村里,酋长见到血淋淋的巴哈,大吃一惊,问明缘由后,气不打一处来:“阿九,你们几个,马上把这个混蛋抓起来,关进地窖,面壁思过!”

    安德不服气,大声嚷道:“阿爸,我是为族人着想,你怎么就不明白,混蛋的是他们!你怎么帮外不帮里?放开我,我自己会走,松手!”

    贝丝急得要哭,跺脚道:“阿爸,你赶紧派人去寻找张俊吧,我怕他有什么不测!”

    “哼哼,别找了,那小子遇上吃人飞蚁,早成一堆骨头了!”安德冷笑道。

    酋长不理他:“快去,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阿爸,我也去,他们是从来时的路返回的,我认识路!”贝丝扑闪着大眼睛,一脸的焦急。

    “好吧,你去吧,快去快回!”

    丛林里,雨已停,周围很安静,除了那滴滴答答的滑落的水珠,远处时不时有树蛙聒噪几声。

    张俊悠悠醒来,但依然觉得头重脚轻,浑身乏力,他拼命睁大眼睛,确认自己还在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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