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
天气一扫前几日的酷热,在微风中轻摆的杨树叶虽然依旧青葱,但天的的确确转凉了,或许不用几日,便要枯干落了满地。
此时离正午尚早,衣衫褴褛的苏小乞随意的瘫坐在城门外的一个角落处,和煦的日光倾洒在他的脸上,他的笑容也如日光一般和煦干净。
也许是被苏小乞脸上的笑容感染,他面前豁了半边的破碗里堆满了铜钱,进城做工的人络绎不绝,铜钱也慢慢聚成了一座山丘。
龙口城实在是一个富裕的地方,在这样富裕的地方还会有人沦落到讨饭度日,只能说明此人懒到了极点。可苏小乞脸上的笑容实在让人舒服,他的样貌稀松平常,也没有高大威猛的身材,更不是风情万种的美人,可他的笑容实在让人的心里如饮了蜜的甜,所以偎在他身旁的四五名乞丐也跟着富裕起来了。
离城门百米远,有百根削尖的木矛竖立,侵染着斑斑血迹的木矛顶端扎着一颗颗干瘪腐烂的头颅,啄着蛆虫的老鸦时不时地诡叫两声。天还未彻底入秋,空气中却充满了阴冷的寒气,即使阳光普照,依旧让人遍体生寒。
世界上最引人注目,也最不起眼的人只有乞丐,这就是为什么与苏小乞一同穿越到龙口城的游戏玩家都死了,而他还活着。
一个人无论伪装的能力有多强,总有露馅的时候。幸好,苏小乞本就是个乞丐,他不需要伪装。
“或许,落叶会提前几天了。”苏小乞紧了紧身上的烂衫,望着低头匆匆走过矛林的老汉,又露出了令人愉快的笑容。
缩成针尖的瞳孔注视到苏小乞脸上的笑容,顿时扩散开来。寒意尽去,老汉松开紧握的拳头,抹了一把额上冰冷的汗珠,对苏小乞咧开了嘴。
又是铜钱坠落的撞击声,苏小乞低头看见的却不是山丘般的铜钱,而是一双脚。这双皮靴实在华贵,珠甲水犀皮,小尾羊毛软底,靴筒的两侧甚至还镶嵌着鸽蛋大的翡玉珠。
若是寻常人家,只怕一年的时间都攒不够这双靴子的钱,而苏小乞面前这座山丘,恐怕连根羊毛都买不到。
靴子华贵,可穿它的主人却披头散发c衣衫凌乱,胸口更是印着一个清晰的脚印。苏小乞当然认识他,整座龙口城都归金家所有,他又怎么能不认识金家的大公子?
“我爹死了。”金承业忽然凄切的说道。
苏小乞为之一怔,昨日他还见金老爷在城外策马奔腾,为何走的这么急?
“看,是那个金千金。”
“听说金老爷是被他活活气死的!”
“真的?”
“可不是,谁摊上这么个‘爹’,不得恼的闭过气?”
“我还听说他被赶出金家了?”
“让他来管龙口,你放心啊?”
“不不不”
不知何时,苏小乞的周围聚满了一群百姓,正对着金承业的背影指手画脚,眼睛几乎斜到天外。
青楼中只要是金承业看上的姑娘,一晚金承业必然是豪掷千金,为的就是让美人使出浑身解数度一夜,他也一直为金千金这个绰号得意不已。可现在,只让他感到无地自容。
若在往日,身后的这些人见他无不毕恭毕敬,可如今,却以讥诮的口吻戳着他的脊梁骨。他想大发雷霆,却没有勇气,想悲切嚎哭,却又怕众人变本加厉的咒骂,他只想把自己埋进土里,他实在像一摊烂泥。
许是耳边的声音过于聒噪,苏小乞侧头对身边一个满面黑泥的老乞丐使了个眼色。老乞丐站起身的同时,“喝”的含了一口黏痰,这就要向七嘴八舌的众人走去。
众人立时止住了声,满脸的厌恶之色,老乞丐却好像感觉不到,嘿嘿傻乐,“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