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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姑娘,这样下去可不行,这位爷一直在发热。”雪雁一边为男人换下额头上的毛巾,一边轻声提醒道,“要不,我们还是请个大夫罢。”

    不得不说,雪雁就是忠心,完全的以主子的意愿为意愿。看到风华房间里有一个快要死掉的男人,不过愣了一会儿,了解到要救人,立刻投入到协助的阵营。

    此举,使得本以为要费好一番唇舌的风华顿时语结,准备好的说辞卡在了喉咙口,差点没把她憋死。

    对此,风华严正认为,别说是救人,就算她要杀人,雪雁也会坚定不移的帮忙递刀子。

    回过神来的风华大乐,这可真是捡到宝了。

    此时,风华貌似正在漫不经心的看书,只是蹙起的眉头泄露了她的真实情绪,“不能请大夫”

    是的,不能请大夫,还不晓得伤了这男人的人是谁,万一很难缠,请大夫就等于引火烧身,甚至是自投罗网。

    风华表面上淡定得很,心里却是火烧火燎的。这是她第一次用自己的力量去救一个人,她不相信老天爷会那么残忍,让她所做的一切都成为无用功。同时,也绝不允许他那么残忍。

    想起不久之前,因为没感觉到男人的呼吸而误以为其死掉时,那种脑子里一片空白c心灰意冷的感觉,实在是太糟糕了。

    所以,不论多难,风华一定要把这个男人从阎王爷的手中抢回来。

    “帮我研磨。”风华突然下了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命令。

    然后,雪雁连犹豫都不曾稍有,立刻丢下浑身火烫的某人,动作娴熟而迅速的为风华研起磨来。

    风华一句话也不说,照着医书,唰唰唰的抄写了起来。

    时间,在风华笔尖下慢慢流失,男人的生命也在跟着流失。

    过了许久,风华将抄写的纸张都交给雪雁,在她耳边轻声嘱咐了几句,然后,雪雁便离开了。

    风华走到男人身边,亲自为他换下额头上的毛巾,自言自语道:“该做的,我都已经做了,如果”

    剩下的话,多少有些不吉利,风华最后还是没说出口。

    人都说,愉快的时候,时光飞逝;不愉快的时候,度日如年。所以,人生总是不愉快多过愉快。

    此时的风华也是如此,她愈是着急,时间就过得愈慢,也就愈发的见不到雪雁的踪影。

    可谓是,心急如焚。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风华突然听到了声音

    “雪雁?你怎么买这么多药?”

    是贾琏?!

    风华下意识的向床上的男人看去,他,似乎不想贾琏看到他。

    可是,人都是有好奇心的,风华很想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孙绍祖。如果让贾琏看到他,立刻就会真相大白。相反的,她可能这一辈子都没有办法知道真相了。

    真的,很令人纠结!

    “是姑娘命我买的。”雪雁如此回答。

    风华继续左右为难。

    其实,这家伙现在还在昏迷中,就算贾琏看到他,他也不会知道的。看一下,也没什么。

    可是,当事人的意愿也很重要,而且,这货貌似也不是什么善茬,万一恩人变仇人就不好玩了。

    “林妹妹,我可以进来吗?”

    风华已经听到了贾琏的脚步声,瞬间决定——隐瞒下去。

    好容易当一回好人,还是当到底得好。

    当然,这不是最重要的原因。

    俗话说得好,好奇害死猫。风华可不想自己变成那无辜枉死的猫。

    而且,看这家伙身上的伤,他的对头只怕相当的难缠,一个小小的箭头上都布满了倒刺,可见是个心狠手辣的。

    由敌人推及眼前受伤的这家伙,恐怕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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