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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的把小字让给你的。”

    沉夜似信非信。

    夜行衣却很兴奋,特别喜欢这一对儿称呼。

    “夜小侠,你有想去的地方吗?”

    “我不认识路的呀,夜大侠。”

    “那就交给我吧,夜小侠!”夜行衣说,“我的老师在北边,之前从京城出来,京城已经乱得不得了了,咱们直接去北边找我的老师,那里肯定更安生。”

    “当大侠也要拜老师的吗?”

    夜行衣说:“是教别的东西的老师。当年少爷我也是文武双全的天才来着。”

    沉夜小声说:“现在来当采花贼?”

    夜行衣说:“不当采花贼了!毕竟——毕竟带着你一块儿嘛。我夜行衣虽然不混正道,但也是一个有道义的好侠。”

    夜行衣原本是打算买马的,到了马市却顿了顿,抬脚拐弯。

    “怎么啦?”

    夜行衣白了她一眼。

    “你长得太招采花贼了,夜小侠。我得去买马车。今天真是入不敷出。”

    沉夜于是气鼓鼓地坐进了一辆让夜大侠整整三个月都入不敷出的价格高昂的豪华马车的车厢里。

    夜大侠赶车,快出城的时候,车厢帘子被打起来,一个白狐裘披风就迎头扔到了沉夜身上。

    “收着,你我黑白双煞,都得有配套的披风!”

    沉夜有点哭笑不得,内心召唤梅菲斯特跟上她换地图。

    梅菲斯特立刻停下试图攀爬树木这种挑战物种能力极限的行为,掉头往城北门而去。

    沉夜说,

    梅菲斯特可能是因为附身到了犬科动物的身上,连语气都不再那么油滑了,反而很诚恳地说:

    沉夜就喊了停:“夜大侠,停一停。”

    夜大侠骄矜地叫停了马,“怎么啦,难道你现在要后悔?”

    沉夜说:“不是的,我养的大狗要带上。”

    她打了一个唿哨,片刻,山林里冲出来一个皮毛油亮c四肢矫健c神态傲气的大型猛兽,一跃而上马车,并且很懂礼貌地在夜行衣的黑色披风上踩了踩爪子,才钻进车厢里。

    沉夜立刻道歉:“呀,别跟它计较,他只是爱讲究。”

    夜行衣咬牙切齿,“犬类也敢把我的披风当擦脚布?”

    沉夜说:“夜大侠大人有大量,反正黑色也不嫌脏。”

    夜行衣说:“难道你来洗衣服?”

    少女愕然,黑亮亮的眼睛睁大,像林间的小鹿一样,茫然又惊惶,还带着一点控诉:真的吗?

    夜行衣立刻败下阵来,不再看她,“行,大侠我洗衣裳!”

    晚饭时他们停在河边,汲水煮粥。梅菲斯特咬了三条鱼上来,沉夜捏着鼻子指导夜行衣剖去内脏切片,煮进粥里。

    “你怎么知道做饭的方法?”

    沉夜说:“闲来无聊,看了不少杂书,文人酸客但凡生活安稳的,都想写一写食谱似的,看起来也挺有趣。大多数我都没吃过,也没办法保证是不是好吃啦。”

    夜行衣终于片完鱼,如蝉翼一般透白的鱼片丢进浓稠的米粥里,鲜香十足。他去河边随便摘了草叶在手里揉搓开来,冲洗好久才去掉手上的腥气,这才装作若无其事地坐回沉夜身旁。

    大狗懒洋洋地摇了摇尾巴,白衣少女托着下巴看向火焰。

    火光灼烧起一片奇异的空间,噼噼啪啪细微作响的声音伴着锅里鱼片粥中蒸腾起来的雾气,这仿佛白璧无瑕一样美到不可思议的c翩翩然不染尘世烟火气的少女就像一下子掉落进红尘里一样,漂亮得那么生动。

    她的面容和气质看起来都像高山积雪,沧海浮云,飘渺不可近,实际上却是有点调皮娇憨的小姑娘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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