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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要办一个轰趴晚宴,我其实挺想去,但是我知道回家跟他说了以后肯定会拉长脸,路上正愁怎么和他说这件事儿呢,回家才发现他还没回来。

    我今天加班到八点多,到家已经是九点,只有小花在我身边蹦来蹦去,像只不知疲倦的沙皮猪,兴奋得要命,尾巴快要摇上天,我直觉有些不对,搜寻了一圈儿之后,发现那天我放在客厅书架的一本很喜欢的书,掉在桌底,缺了一个脚,已经没眼看了。

    我钻到桌底捞起那本书,心里隐隐作痛,上面还有作者的亲笔签名,我那天拿到客厅打发时间,后来忘记拿上去。

    才过了一天,就阵亡了。

    我蹲下,唑了唑,把那只傻乐的狗叫过来,一把抱在怀里,心里想着今天要不要吃狗肉,转脸抱着那本残疾的书,胸口痛了半天。

    陈深回到家,看到我躺在沙发上,安静如鸡,小花也乖顺地蹲着,可能见到了前所未有的画面,逼逼叨:

    “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我:“刚刚我把小花打了一顿,我在想养狗是不是一件错误的事情。”

    他:“你终于认识到这个问题了。”

    我:“我最喜欢的书被他咬坏了。”说着把那本残疾的书拿出来,放在他面前。

    他看了我一眼,然后冲我扬眉:“所以?”

    “我觉得有必要再买一本。”

    他点了点头,好像觉得我的观点很客观,可采纳。

    我:“这本签名书很难弄到。”

    他瞥了一眼那本书,哦了一声。

    我像看着鬼一样看着他,放平时,他早就眉头都不皱一下,说:买。

    今天这是魔怔了?

    我跳下沙发,再跳到他身上,树袋熊似的勾住他的脖子,晃了几下,说道:“你是不是认识这个作者,他好像还和你们公司合作来着,我电视上看到的。”

    他:“是。”

    我睁着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他。

    他:“免谈。”

    我:“为什么!?”

    他傲娇地说:“这个人既没有我帅,也没有我有文采,写的两本书勉强能看看,你要他的签名,还不如要我的。”

    我:

    无话可说。

    求书事件最终以失败告终,我把小花送回奶奶家两天,意图是想让他饱尝母子分离之苦,好解我丧书之痛。

    后来有一天我无意在客厅的书架上发现一本一摸一样的书,书是崭新的,书页上的签名也完整无损,捧在手上,好像变成了一杯奶茶,很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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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不解,我和陈深这两种,没有一点点相同爱好志向的人,怎么会走到一起,还领了证,妄图在接下来的人生中忍受对方的各种小缺陷呢?

    刚结婚那会儿,有一天,我被尿憋醒起床去撒了泡尿,他早就没了踪影,睡的地方也早就没有了温度,我看了看手机,周日,早晨五点半,本该是坠入梦乡的大好时光,可他

    我一觉再睡下去,起来已经太阳晒屁股,落地窗帘一拉,满屋子太阳的味道,感受周末给予人类幸福感,又想到幸福感使人懒惰,懒惰使人变胖,果然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我下楼觅食,看见他已经坐在餐厅的餐桌上慢悠悠地喝着咖啡,那气质,简直是英国皇室查尔斯王子,好不气派。

    我心情大好,突然关心他:“你今天怎么起那么早?”

    他:“有事做。”

    我:什么事儿?”

    他:“开会。”

    我:“这么敬业?”得早上五点开会?我觉得作为他公司的员工应该挺苦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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