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中午的时候,朋友突然问我:“你谈过恋爱吗?”
我不加思索地摇了摇头,然后补充:“不过我喜欢过两个人。”一个过去时,一个现在时。这个朋友认识的人很多,圈子里面恰好就包括了这两个时态。我笑着和她说了第一个名字,然后把第二个名字隐藏起来。
晚自习的时候,她突然叫我,告诉我那个过去时谈恋爱了,对象在楼上的二十班。我但笑不语,不知道他的学校与我的学校相隔这么远两个人是如何牵扯上的。然后回过头,用铅笔轻轻地随手在英语试卷上面写下他的名字——从前记得,如今也未能忘却的三个字。
白驹悄悄地飞逝而过,那些人看到其中一个字都会心悸不已的日子全然过去,如今这三个字的搭配竟已然陌生。我愣了一瞬,旋即用橡皮擦掉,吹去那些灰尘的时候,突然想起曾经。
小学的时候和他坐同桌,记不清是一个学期还是一年。那段时间真的特别开心。大概那个时候就多多少少滋生了一些情愫,会在中午偷偷帮他把老师要求整理的内容抄上,但大概是我的字太丑,他看着本子上歪歪扭扭的字迹皱着眉头,问是谁干的,语气不善。我弱弱承认以后一个人黯然神伤,委屈的要命。
后来调开了座位——那大概是四年级。有一天间操回位子的时候被他绊了一下,险些摔倒。稳了身子以后我的第一反应确实回头冲他笑。回到座位上突然就意识到,我好像喜欢他。那天的夕阳无限瑰丽,红霞漫了半边天。我抱着语文书心里暗喜——原来这就是喜欢,只要一点点接触就欢喜的要命。
不得不说这方面我还是开窍挺早的,后来细想大概是因为小时候跟着我妈受了太多《小娘惹》《娘妻》这些剧的洗礼,所以早有萌芽。
往事真的可以下酒,这些微甜的菜色,想来着实珍贵。
疯闹的时候有个男生追着我满操场跑,追到以后死死地抓着我胳膊,粗暴至极。他见了,匆匆跑来,手亲昵的搭在我肩膀上,坚定的要对方放开我;偶尔几次去广场,间歇时候他坐在长椅上,手自然地搭在椅背上面。我过去的时候没注意,坐下去的瞬间敲好就倚在了他的臂弯。他触电般收回手,脸上微赧;他和别人侃天侃地的时候,我就在他身后专注而热烈地看他的侧脸,他忽而转过头来,与我的目光相接,笑得明媚,那一瞬间心跳骤然加快,竟不知以何作答。
六年级曾有过他喜欢我的论调。或许是这样吧,毕竟那些微小如浮尘的心照不宣的暧昧是真实存在过的。那些我都记得。记得他抓了我马尾以后的笑意,记得初中放学后重叠的短短一段路途。我想他也会记得——吐过他也曾有过那些幻想。年少喜欢的人是纯白的,阳光下他的白色衬衣有清凉的味道,记忆里少年的模样干净的不敢触碰。
那时候想过初中毕业就和他表白,但我终于还是败给了初中以后他的那些冷淡疏离,败给了时间。这段感情流逝极快,快到无法预测无法留住。我看着我的心思离开他而无能为力,却好像舒了一口气。混沌中似乎有人在对我说:“祝贺你,终于不用再为一个人伤神。”
或许我们曾经彼此喜欢过,但都未挑明。于是彼此揣着一份小心翼翼的珍贵心思相处,最后却又渐行渐远。但,我想,也不必遗憾。
记得有一个作者这样说:
心里有个人放在那里,是件收藏,如此才填充了生命的空白。
嗯,谢谢他,填充了我懵懂的情窦初开少年时候的生命空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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