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凡处地下之组织,条款另定。
(十一)党政关系。实行政党政治,依主义定政策,以政策决定人事,以组织
管理党员;党的政策应透过民意机关及在政府服务之党员,依法定程序构成法令及
政令。
1950年8月16日,台湾"行政院"通过《台湾省各县市行政区域调整方案》。
第二天,guó mín dǎng中央改造委员会通过《中央改造委员会各处组会组织章程》,依据
新的行政区划重建党的地方组织。
这段时期,guó mín dǎng改造党的项目,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党员归队和整肃。1950年10月6日,蒋介石发出通报,党员重新登记,规
定登记时间为20日,过期不等,以示其忠心,个别情形可以补办手续;整肃较为严
格认真,既对党员整肃,也对干部整肃,同时处理党内外财物,等等。
二是关于党政关系改造。蒋介石改造guó mín dǎng,很注重党政关系改革,1951年2
月28日,"中央改造委员会"通过党政关系大纲及其说明,指出在民意机关和政府
机关均加强党的控制,设立党部或政治小组,以党组织管理和决策。但在司法、考
核机关中不设党组织,使其独立行事。
在省市县机构中设政治综合小组,使党政民三方面领导人可以齐集一堂,沟通
意见;遇有争执难以解决时,即由中央裁决。
三是加强民运工作。蒋介石认为自己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其党群关系的对
立。到台湾后,他吸收了中国共产党的党建经验,改造guó mín dǎng时,所以特别注重改
善党群关系,加强民运工作。具体表现为:为扩大农民的利益办事;为工人利益办
事;关心青年生活;提高fù女地位等。
四是进行广泛社会调查,沟通全党思想,走群众路线,广征意见,以便于改造
。
蒋介石对党务的改造,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对地方党务的改造。蒋介石认为党的改造成败在基层,基层就是地方党的
组织。1950年9月,"中央改造委员会"通过《中国guó mín dǎng省级所属党部改造之措
施及组织规程》和《改造期间区党分部小组划编及改组原则》。10月又通过《中国
guó mín dǎng省级改造委员会组织规程》和《中国guó mín dǎng县(市)改造委员会组织规程》,
作为地方党改造的根据。同时规定地方党务改造期限:区党分部五个月完成;县市
党部七个月;省级党部九个月。
二是职业党部和知识青年党部之改造。职业党部又分职业工人和产业工人两大
类,其改造除归队、整肃、吸收的党员外,重在经济改造运动和社会改造运动。
三是海外党务改造。首先是恢复海外党部其次是通过改造强化组织力量;"培
训fǎn gòng斗争精神";实施党员训练;改进党部与使馆联络工作。再次是作好宣传工
作,积极开展侨运。
四是掀起"fǎn gòng抗俄总动员运动"。此项运动1952年2月1日发起,蒋介石为达
到动员目的,发起对台湾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四大改造运动。
五是革命实践运动。1952年3月,"中央改造委员会"又公布《革命实践运动
纲要》,主要内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