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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回到祖国怀抱后,台湾岛内要求使台湾从中国大陆分离出去的政治活动分子,被称为“台独”分子。在台湾最早从事“台独”活动的是在台的日本军人与部分民族败类林熊祥、许丙之流相结合的“怪胎”。guó mín dǎng接收台湾后,破获了林、许的“台独”组织,1947年,林、许被以“共同yīn谋窃据国土罪”判刑。

    此间,接受过美国培训并被美国收买、利用的廖文毅返台后秉其美国主子之旨意,在台湾抛出“台湾法律地位未定”、“应把台湾jiāo美国托管”等谬论。1946年9月,廖文毅与其兄廖文奎创办了《台湾杂志》,通过杂志,廖氏兄弟向国际社会散布“台独”诉求,提出“联省自治成立中国联邦”等政治主张。“二二八事件”时,廖文毅乘机从事“台独”活动。当guó mín dǎng军登岛镇压bào dòng之时,廖文毅迅即逃往上海。

    1947年8月,廖文毅向准备去台湾考察的美国特使魏德迈递jiāo了一份《处理台湾问题意见书》。书中对美国人提出八项要求:

    第一,大西洋宪章亦应实施台湾;

    第二,准许台湾人派遣代表出席日本和约会议,并赋予发言权;

    第三,台湾的归属问题应在对日和约上重新讨论,但必须尊重台湾人的意志,举行公民投票决定;

    第四,在举行公民投票前,应准许台湾人脱离中国,而暂时置于“联合国托治理事会”管理之下;

    第五、“联合国托治理事会”管理台湾,最长不超过5年;

    第六,托管期结束3个月前,应举行公民投票,以决定仍属脱离中国,或属他国或完全独立;

    第七,倘或公民投票结果仍要属于中国的时候,必须与中国政府签约,在宪法上保障台湾为一自治领地区,台湾必须有独立建军的权利,中国军队不得去往台湾;

    第八,倘或公民投票的结果,台湾要求独立的时候,“联合国托治理事会”的在台机构应立即退出台湾而使台湾成为永久中立国,以避免将来战祸。王晓波:《走出台湾历史的yīn影》,第13页,台湾帕米尔书店1986年版。

    廖文毅的八项建议成为后来魏德迈向美国政府报告的“台湾人愿意接受美国的领导和联合国托管的依据”。这是廖文毅与美勾结的最好证据。

    同月,廖文毅与其兄廖文奎纠集若干台湾人士,在上海成立了“台湾再解放联盟”,提出五点基本主张:

    一是处理台湾应与处理朝鲜完全相同,台湾成为“独立国”一事,应获得美国的援助。

    二是联合国应调查中国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接收台湾以来的处置不当处。

    三是台湾人民系混血种,与其任何邻近国家并无必然联系。

    四是台湾在日本人手中备受折磨,故应出席对日和会。

    五是决定台湾前途的民主方法为联合国监督举行公民投票。黄嘉树:《台湾能独立吗透视台独》,第16-17页,南海出版公司1994年版。

    1947年9月,廖文毅害怕guó mín dǎng追捕,遂从上海逃往香港。在港期间,廖文毅等人于1948年5月成立了“台湾民众联盟”。该机构就其xìng质而言也是个“台独”组织,其章程的第一条就是“推翻蒋政权在台的反动统治,建立代表台湾各阶层人民利益的民主独立政府,待整个中国政治确已走上民主轨道之时,依人民投票以联邦之一单位加入中国民主联邦。”黄嘉树:《台湾能独立吗透视台独》,第17页。

    1948年9月1日,廖文毅在香港以“台湾再解放同盟”的名义向联合国递jiāo“第一号请愿书”,要求台湾由联合国“托管”为“独立”。此后,廖文毅还向麦克阿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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