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总有一死,或死的好看,或死的难堪。
这是北蛮历代蛮王经过一生的权力斗争后得出的结论,凡是听过这句话的北蛮人都热泪盈眶——“蛮王心里竟然还记挂着咱们这些贱民?!”在那些愚人看来,蛮王是天上的神明,“人”这个低贱的词只能形容他们这些低贱的人。而历代蛮王心里都清楚着,自己和自己治下的那些臣民一般无二,被人下了药,一样得死。
“我是太老了吗?”天闻懒懒的倚在白虎皮王座上,低声自问道。
“蛮王不会老。”
王座后面传来一声应答,王帐中的侍女不禁一个哆嗦,她可没听见蛮王讲话的声音。
“蛮王是永远翱翔的雄鹰,不老不死。”
一个全身套在斗篷里的人慢慢的出现在王座的正前方,天闻懒懒的动了动眼皮,略有些讽刺的说道,
“那你说一下我怎么变成这幅德行了?三年前,我还能大口吃肉,左拥右抱,现在就连抬一下手都感觉累。”
“您要回归圣城了。”斗篷里的人依然是平静道,“您应该感到高兴!”
“我高兴不起来。”天闻有些激动,“三十年了,从你第一次出现在这个帐篷算起,你每天都把圣城挂在嘴上,你告诉我,历代的蛮王都去了圣城,那圣城在哪?我一辈子都不信命,甚至把名字从闻天改成天闻,你指望我去信一个虚无缥缈的东西?鹿,你告诉我,你到底是不是老大的眼线?”
“您应该信命!”名叫鹿的男人高声道,他似乎并不惧怕蛮王的权威,“您生活在命里,就应该信。我不是任何人的眼线,我是来接引历代蛮王前往圣城的使者,我告诉过您了,我希望您能记住!”
天闻看起来一刻比一刻苍老,他扯了扯嘴角,什么都没能说出来。
大王子云朗已经好几日没走出帐篷了,对他麾下的将士来说,这是不可想象的事情,虽然苍云子大师一直在解释说没什么大事,但人心已经开始浮散了。
“殿下,今日感觉如何?”主帐中,苍云子轻声问道
一片黑暗中,他点上一支蜡烛,大王子的脸慢慢的浮了出来,若是昆王子此时在的话,定不会相信自己的眼睛,大王子竟须发皆白,形容枯槁。似乎就如那株不断摇晃的烛火一般随时都能熄灭,再也没有了当初的英武雄姿。
“没想到啊,”大王子艰难说道,“他都快死了,我还是连他一掌都接不住。”
“殿下,蛮王乃是千年难遇的”
“凭什么!”大王子猛地打断了苍云子的话,嘴角随之落下丝丝鲜血,“凭什么他是天才?这一百多年来,我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几乎一日不落的修行着,他呢?从年轻时就一直寻欢作乐,整日沉迷在女人堆里,凭什么我超不过他?”
苍云子默然不语,他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大王子,如大王子所言,蛮王一直都是一个寻欢作乐的人,真正用来修行的时间恐怕只是短短几年罢了,但他却实打实是一个修命的天才,在望国的那个“半纸乾坤”崔知久未出现之前,当代蛮王一直是整个大陆的第一天才,短短几年的时间便达到了无数人一生都难以到达的高度,加之北蛮百姓的愚昧崇拜,蛮王“修众生命”大成几乎是指日可待,但不知为何,正在他如日中天的时候,却选择了自我堕落,从此便再也没有在修行上有寸进。但即便如此,大王子此次弑父,却还是功亏一篑,自己还受了重伤。
“师父,你打探的怎么样了?”
大王子整理了一下心情,重新冷静下来了。
“蛮王确是喝下了吠罗花,也确是受了重伤,但是但是”
“但是什么?”
“昆王子不知用何种手段得到了墨云石,而且,他打算进献给蛮王。”
“噗!”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