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家父。”
于天寻这个答案,本来是罗十步预料之中的,但他还是感到一丝惊讶。因为于江湖这个名号也太响了。
如果说罗十步是现在江湖的佼佼者,那么,于江湖就是十二年前,整个武林的佼佼者。
或许也多亏了于江湖十二年前退隐了武林,不然,也许他罗十步也不会一下子闯的那么大的名堂。
因为,人们那个时候,眼里只有一个于江湖,容不下别人。
于江湖也是一名剑客,十二年前他手中的剑是天下最快的剑。十二年后,罗十步的剑也是天下最快的剑。
也许只有快,才是争霸武林的最终奥义吧。
要快,就不止要眼疾手快,还要心静如水。不仅要熟能生巧,更要无意而发。
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江山代有才人出。
罗十步一直是很尊敬于江湖这个前辈的,他对于江湖的崇拜之情,就如现在的人崇拜他一样。
罗十步道:“原来天寻老弟是于前辈的骄子,是我有眼不识泰山了。”
柳依依和千结都是露出惊诧的表情,“有眼不识泰山”向来都是别人对罗十步说的,今日竟能从罗十步口中听到这样自谦的词,真算得上千古奇观。
她们哪里知道,罗十步这样的话绝非自谦,不过就事论事罢了。
于天寻道:“十步兄别这么说,家父一直念叨着你,他说你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对你尽是佩服和喜爱。今日能得十步兄赏脸到府上,家父一定会很高兴的。”
罗十步笑道:“是吗?那我还真是迫不及待了。”
果然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罗十步方才显得客客气气,一下子又恢复到了那个对谁都当是兄弟一样的随性。
他这迫不及待是迫不及待地见到于江湖,还是迫不及待地想要吃大餐?
千结在后面偷偷地笑了。
四人行了有差不多一个时辰的路,来到了漓朝城的边界。
于天寻带着罗十步三人穿过了一片竹林,过了竹林看到一片稻田,四人顺着田埂走,走到尽头后,又穿了一片树林,穿过了树林,有条小桥,再顺着一条石路往山上走,走到山腰时,只见对面有一座气势磅礴的木屋依山而建,被滚滚奔腾的河流隔断在那头。
于天寻指了指它,道:“就是对面。”
罗十步感叹道:“好地方。”
果然是退隐山林的大侠,选了如此一块风水宝地,有山有水,鸟语花香,真有那贝小珊画的图画一般美。
这里安静祥和,与世隔绝,真是老年修心养性的好地方。罗十步一时也忍不住想要找这样一个地方,和千结一起,过着闲云野鹤的生活。
于天寻笑道:“十步兄先过去?”
罗十步想扯开粘人的柳依依,可柳依依死活不放手,生气道:“哥,你要干什么?你不打算带我过去啊?这么远,我跨不过去。”
罗十步笑道:“你少给我装,我教给你的轻功你都忘了?”
柳依依道:“忘了,早忘了。我不管,我就要你抱我过去。”
于天寻见状,笑道:“十步兄,要不我先过去吧,我在那边等你,你们慢慢决定。”
罗十步哭笑不得,“你就别玩笑我了。”
罗十步回过头来,看着千结,笑道:“千结大人?你要不等等?我送依依过去后,马上过来接你。”
千结微笑着点了点头,“嗯。”
柳依依露出胜利的笑容,道:“哥,那你快点,别让嫂子等太久了。”
罗十步一跃而过,道:“你也知道她是你嫂子啊,没大没小的。”
柳依依依依不舍地松开罗十步,道:“待会我还要缠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