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鹰隼一般犀利的眼神,纹丝不动的身形,高大而不显得笨重。配上清一色的轻甲,林立的大戟,隐隐冒腾着杀气。
“这就是,陷阵营啊”
高顺点点头,有些感慨地说道。
一年过去了,这个人间杀器终于又再返人间。而这一次,它将用一场骇人听闻的杀戮宣誓归来!
“能战么?”林牧好奇地问,整体而言,他对此很满意,跟自己当时瞎搞弄出来的玄甲兵比较,光气势就不是一个级别的存在。
“主公问你们,能战么?”高顺没有回答,反而转身朝士卒们大声喊话。
“陷阵!”
“陷阵!”
“陷阵!”
密密麻麻的死亡气息瞬间迫近,裹挟在猛烈爆发的齐声呼号与铿锵作响的兵器碰撞声中。附近树上的雀鸟被惊得纷纷起飞,惊叫着四处扑腾,遮天蔽日。
林牧也被这股声浪吓了一跳,继而很是满意地笑着点点头。
就是要这样嗷嗷叫的气势,像群狼一般,恶狠狠,凶巴巴,才能在残酷的斗争中活到最后。
不知何时,徐庶已经悄然而至,正目光灼灼看着这支军队,低声对林牧道:“练得好一支军队!”
“如何,元直?给你这样的兵马,有信心拿下罗县吗?”
“慢说罗县,便是整个荆州,也能争得!”
徐庶豪气纵横,他之前还有些惴惴,毕竟,自己算是兵行险着,可亲眼见识过陷阵营后,便立刻打消了疑虑。甚至,他有些期待,这场战役,会彻底打响自己的名头。
三日后,临湘城门口,整装待发的陷阵营在徐庶与高顺的带领下,唱着嘹亮的军歌大踏步前行,身后,是林牧欣慰与期盼的目光。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兵锋所指的,正是在荆州水师盘踞之下的罗县,而死里逃生的蔡瑁也已经休整地差不多,正谋展开反击。
许是经历了生死大关,蔡瑁整个人的气质都发生了变化,竟然有了上位者的那股坚忍不拔的沉稳,看人的目光也愈发直抵人心起来。
他和衣而坐,面无表情地听着手下人发来的战报。
一千精锐?
笑话,就这么点人马敢来捋虎须?他林牧怕不是失心疯吧。
虽然这么想,这次蔡瑁却再不敢大意了。
“去益阳,让他们倾城出发,屯兵城西,伺机夹攻。”想了想,还是决定把益阳的军队也一起叫上,这样比较稳妥。
就不信在偷袭之下,兵力占优的自己还能阴沟里翻船!
秋意渐浓。
阳光已经不显得火辣,而是清凉。体表也不觉得黏糊,而是爽快。偶尔有一群南归的大雁呈一字型和人字形掠过头顶,叫着,煞是凄凉。
但一切的一切,都丝毫不损陷阵营齐整的队形。
已经长途行军整整两日,除了生火做饭和夜里睡觉扎营外,其余时间,都在紧凑地急行军。
徐庶发誓,自己绝对想不到一支部队能这样擅长行军。
虽说陷阵营是步卒,但作为特种部队培养的他们,骑兵的业务也一样熟悉,为此,林牧还相当奢侈地为他们配齐了战马。
日行六百里,这是在身上负重五十斤的情况下做到的,更可怕的,是没有一个人露出疲态,显得理所应当。
“前方就是罗县了。”徐庶挥鞭遥指,侧身对高顺道,“我等便驻军于此,稍事休息,便发起总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