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落水潭初见
南宫凌云一行人点着火把从东城门先向东走了约一个半时辰,从中间的十字路口转向了北方。一路上,何玄在队伍最前面探路押车,南宫凌云和周宇飞两个人在队伍中间,确保安全,关四海在最后面压阵,至于韩天雨,他另有任务,早就不见了踪影。此次前来的卫士都是南宫家最忠诚的,同时也都是武功最好的,是南宫凌云的亲兵侍卫,人数大约有八十来人,但配备的武器装备都是江湖中最好的,令人奇怪的是,跟着队伍行动的只有一半人,其他的人不知所踪。每个人配一顶蜀地产的用油浸过的竹编头盔,形似一个漏斗,尖尖的顶,底下还留着两根麻绳子,重量很轻,戴起来没有任何负担,其坚硬程度不亚于铜盔铁甲,寻常刀剑奈何不得它。胸前和后背也是竹编盔甲,保护所有的重要部位,关键时刻可以救命。每人配一把唐刀,样式虽没有太大变化,但是却是精铁所制,无论锋利程度还是韧性,都是足够的,唐刀配在腰下,很方便使用,却又不影响日常操作;每个人手中还拿着一把长长的镰钩长戟,将近六尺,主体上和普通长枪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枪尖的下面留有一个弯弯的镰钩,镰钩的对面还留着一个横向的枪尖,大概有个半尺长,枪尖以及镰钩的部分全是精铁所制,锋利异常,至于枪身,五年年生的“红绸木”,无论是强度还韧性,都无可挑剔,上防腐漆,即使风吹日晒,也无关紧要;除此之外,这些亲兵卫士,每个人还背着一个弩和一个箭囊,里面装有将近三十支箭,很锋利。这就是一个亲兵卫士的标准装备,战斗力很强啊。能够成为南宫家的亲兵卫士,身体素质自然不低,有些甚至还会些武功,至于待遇,南宫家给他们的工钱绝对在江湖中独此一家,没有人出得起的价,自然得拼命了,毕竟,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此次有六辆大车随行,装着整整两百万两白银,车辙印很深,应该不会是假的,至于另一辆车,装载的是被俘虏的黑衣人,所有的黑衣人手被反绑着在背后,用绳子连在一起,这样,就不用担心他们逃跑了。
“哎,南宫凌云,停车,我要下车去方便一下”千变女阎王大声地叫嚷着。
“小姑娘,这样的小把戏就不要玩了,大家都是混江湖的,这样真的没意思。”周宇飞把话接了过来,至于南宫凌云,一句话也不说。
“真想不到,号称高手如云的南宫家居然会怕我耍花招,可笑可笑,哈哈哈”这声音有些讽刺的意味。
没有人再接她的茬,只是一个人在自言自语罢了。
也不知道走了有多久,东方渐渐吐露出白色,天也渐渐明晰了。
“家主,此地离落水潭也就一个多时辰的路了,我们在此歇息一会吧,铆足了精神再去会他们。”周宇飞轻轻地征求家主的意见。
“好吧。所有人下马休息半个时辰,检查装备,注意警戒。”顿时,所有下马做该做的事,有人的检查马车上的东西,有的人警戒,有的人去前方探探路,井然有序的样子。
半个时辰之后,一行人快速上路了,这时候,天色还是不太明朗了,东边的太阳有种呼之欲出的感觉,不知不觉,加快了行军的步伐。
另一边,林清音四人已经到了落水潭,天色由于他们走的是小路,加之人少可以快马加鞭,早到倒也不足为奇。
落水潭,坐落于自南向北流入长江的沅沧江之上,高差将近十丈,常年水量充沛,场景极其壮观。站在潭底仰望落水潭,有种银河跌落九天的感觉,跌落的潭水撞在中间的岩石上,水花四溅,在阳光关照下,似乎能够看见七彩的光晕。当江水落入潭底,便由白色变成青色,应该是潭底青色的石头和青苔反衬出来的,潭水清澈见底,就连水底的岩石也都一清二楚。沅沧江在靠近落水潭的部分是一个峡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