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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基山脉,从加拿大西部一直廷伸至美国南部的巨型山脉,常年人迹罕绝,林木参天,是野兽与不法之徒的游乐场。

    特别是初秋的山林,当上至棕熊c野狼,下到松鼠c草兔都在为了两个月后的大雪封山而忙着搜索食物时,那怕是经验最丰富老道的猎人,都不敢随意踏足陌生的区域,毕竟猎手与猎物之间的区别,不过是胜存败亡罢了。

    而在这样生人勿近的荒山中,一个矮小的身影却在山间看似随意的游弋着。

    一头乌黑的凌乱碎发,身上穿着工艺粗糙的亚麻衣,脚上穿着一般只有从事粗重工作的穷人才会穿的难看皮鞋,因为尺码不对还用上了绳子把鞋邦缠紧,再配上一双明亮的大眼睛,这是一个看上去只有八c九岁的亚裔小男孩。

    走在树木与深坑组成的山地致命迷宫之中,孩子就像没听见远处不时的狼音鹰鸣一样,只是专注在崎岖的山路上躲避偶尔出现的险地,而且他的行进方向极不稳定,忽东忽西地仿佛在跟随什么东西一般。

    “呼,这两个家伙都是怪物吗?落后一晚上的路程而已,虽然完全没有花时间隐藏行迹,留下一堆脚印和烂草,但是我都追着跑了一天了怎么还没追上他们啊。“男孩微微放慢了步伐从背后的小包中拿出半块干干的面饼和两颗常见的浆果,边吃边感叹着,同时脚步仍然不停。

    “半夜出发走在漆黑的山林里,其中一人还没有穿鞋的情况下,几乎不眠不休的走上一夜一天,而且途中完全不见散开寻找食物的迹象,这还是我印象中的病秧子吉米吗?“狠狠的咬下一口饼,饼因为坚硬和没有水份而难以吞咽,不过男孩看上去并不在意,熟练的把饼仔细嚼碎后,咬破浆果的表皮吸吮其中的汁水。

    男孩一边进食,同时间踢开地面一些被踩烂了的杂草,露出了下面一些模糊的脚印。

    “还好以前常看贝爷的节目啊,虽然咱没真当过特种兵,但至少没吃过猪肉也是见过猪跑的人了。“男孩看着地上的脚印嘿嘿笑了两声,然后继续循着被踩烂的杂草或枯叶追踪。

    男孩名叫奥斯顿,在这个世界是一个年仅八岁的欧亚混血小孩,出生在加拿大西北山区的奴隶之家,生父身份不明,子随母姓姓佟。母亲身为奴隶长年劳累,加上生活环境恶劣以及生子时未得到良好照顾,所以生母身体虚弱,三岁时丧母,此后跟随一直对其母子照料有加的玛格一家生活至如今八岁。

    而在另一个世界,他曾是二十一世纪的华夏万万单身狗中一份子,干着顾客是大爷,老板是爷爷的差事,拿着够吃不够花,上街没人抢的薪水。假期基本不上街,旅游从来不出省。平时上网玩玩游戏,再要不然上上时事网站和一群素未谋面的人或指点江山或吵架对骂。总而言之,只是个小人物。

    上一个世界的他,死于一场普通的交通意外,为平凡的一生草草的收尾。这个世界的他,带着上一个世界的记忆,出生在曾经响往的北美国度,只是没能体会想像中的天堂生活,反而是社会黑暗时期的最底层人民出身。八年的成长经历磨去了他曾经在现代化都市生活养成的软弱,不再抱怨没有自来水,不再怀疑贫乏的生活质源是否合理,不再埋怨每天都有做不完的工作,学会了享受和感谢生活的小事,习惯了毫不掩饰因种族而来的歧视,接受了由出身决定社会阶级的制度环境。

    曾经那个世界的痕迹被慢慢的淡化,融合进如今这个世界的生活当中,过去的观念都被如今的现实所打磨,最后只剩下一个聪明而坚强的男孩,这个名叫奥斯顿佟的男孩。

    如今的奥斯顿不是二十一世纪愤世嫉俗的华夏青年,也不是十九世纪一般奴隶之家愚昧的孩子。他是一个逻辑成熟,有着完整的道德观c价值观,同时又朝气勃勃的男孩,享受现有的点滴而牢记回忆中的美好,现在最大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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