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八章食人魔部落
阿尔巴哈从冥想中醒来时,正好看地太阳升起后落在草原上的第一缕光芒。他眯缝着浑浊的双眼,口中唱起流传自远古的歌谣。听到他的歌声,食人魔纷纷从梦中醒来向他问好。在外守夜的战士从他手中领取了双倍的食物后,恭敬的退下。一如往常,相同的一幕已经在这片不大的草原上上演了无数遍。
分发完早餐后,老萨满满意的来到营地前,环视一周。
但凡目光所及,都是食人魔的领地,他的祖先将这片土地传到他的手上,而他还要继续传承下去。可已经超过一百五十岁的他最近感觉身体越来越差,有时候一顿饭连一头野猪也吃不下去。
是时候找一个小伙子来继承自己萨满位置的时候了。
应该传给谁呢?
豪格?这个部落中最勇敢的战士?
阿尔巴哈摇摇头。
豪格可能拥有最强壮的肌肉,可他的脑容量比一只老鼠大不了多少。萨满需要的更多是智慧,没有智慧控制的力量将毁灭自己。
丹奇?他倒是足够聪明,可却缺乏果断。
分配猎物的时候,他总是在脑浆和心脏之间犹豫不定。他来担任萨满的话,会让部落失去稳定。
亨克?或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不过这个小家伙还太稚嫩,等他能够独自捕猎一头短齿象后,才有资格与其他战士享受平等的权力。
或许……不用那么着急找继承人。
他应该还有二三十年的寿命,如果运气好些或许是四十年。只是到那个时候,他已经老得连肉和筋都连在了一起,他的继承人能否吃的下去都不好说了。他还记得自己吃掉上一位萨满的时候,有不少肉塞在了牙缝中,让他难受了好几天。
算了,这不是他应该考虑的事情,就让年轻人去担心吧。
阿尔巴哈感受着阳光和微风,惬意的伸了一个懒腰,突然想起来那四名被派出去占领地精部落的小伙子应该到了回来的时候了。
睿智的他早就注意到了那群卑微的地精,而对方还一无察觉。令他感到惊讶的是,这些地精好像会种植作物!格乌什(注1)在上,这绝对是伟大兽神赐给他们的礼物。有了农作物他就可以酿酒,那种美味的液体可比水好喝多了。上次喝到酒还是伏击了一队人类的冒险小队后获得,微醺的感觉让他感觉自己和兽神之间的距离无限接近。
之前作物没有收获,地精部落中剩下的粮食应该不多,对他而言没什么油水,派人过去都是浪费时间。直到二十多天前,他发现地精已经将成熟的作物收割完毕,他这才派出四名最优秀的战士占领了那里。
算算日期,酒应该已经酿好在运回来的路上,希望那四个小子没有偷喝。不过就算偷喝点也无所谓,地精种植出来的粮食足够多,至少能酿成上百罐好酒,少几罐也无所谓,就当是给他们的奖励好了。
至于安全问题,他根本没往那边想过。地精这种弱小的生物他吃过不知道多少了,见到食人魔之后不双腿打颤的还真没有碰到过一只。四名部落中优秀的战士,足以震住那几百名地精。唯一需要担心反而是那四名小伙子别把地精给抢干净了,他还指望这群地精能源源不断的给他提供酒呢!
就在阿尔巴哈感到口中有些干涩,打算喝点水的时候,远处的森林中,一群渡鸦展翅高飞,引起了他的注意。那处森林距离他的部落有好几公里远,也算是他的领地,平常他们在巡逻的时候偶尔会路过,很少深入其中。
大群的鸟被惊起,让老萨满警惕起来,一丝不安的气息似乎也在空气中弥散开来。
“亨克!”
他大声把这个自己最喜欢的小伙子叫过来。
“阿尔巴哈大人,您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