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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的说道。

    “安全起见?”郑琳琳不解。

    “嗯,你想,血玫瑰之所以没死,变成植物人,必然是有人特意这么做的,而且这些人应该会正在你们觉察不到的地方,监督着血玫瑰,所以这时候冒然去救,很可能对方感觉我们有能力将血玫瑰救好,所以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不顾一切将血玫瑰杀死。在没有将四周探清楚的前提下,不宜立刻救治,而且最重要的,我现在也不确定把握到底大不大,需要慢慢来。”王小欢按照自己的理解,一点一点分析道。

    郑琳琳看着面前比自己小不了几岁但是明明大学还没上的小毛头小子竟然在此刻看起来如此成熟,一时之间愣了起来。

    她心底里,对王小欢便异常相信。

    可能是曾经一身惨状的王小欢仅用几天便生龙活虎站在自己面前的原因,使得郑琳琳心里,觉得王小欢必然有超出常人的能力,要么医术超明,要么有个医术超明的后院站在他身后,但不管是哪一个,都让郑琳琳对王小欢保持着信赖。

    只是今天,她感觉这个男生,比自己了解的还要理智,还要成熟。

    一顿饭,筷子在碗里慢悠悠点来点去。

    菜夹来,伴着米饭,非常香。

    一顿饭郑琳琳都没怎么说话,看着面前王小欢,脑袋瓜里对王小欢的印象,变了又变,慢慢高大,慢慢帅气,慢慢阳光,慢慢

    “咳咳,好无聊呀!”

    打开电视,王小欢心想,这女人怎么了,怎么老是盯着我看,不会心里喜欢上了我吧。

    唉,都怪我太优秀了,还是先看一集小猪佩奇吧,听曹大宝说最近小猪佩奇老社会了,看看到底多么社会。

    于是,郑琳琳脑袋里王小欢本来愈发高大的形象,在看到王小欢津津有味看着小猪佩奇这部动画片之后,轰然崩塌。

    “咳咳。”郑琳琳继续埋头吃饭。

    夜,王小欢坐在床/上,向郑琳琳那里申请来一台电脑,将u盘插上,将上边知识其中的某一章迅速消化,一个小时,终于有一小小部分记在了脑子里。

    随后,修炼,勤奋。

    勤奋修炼好久,到了身体疲惫的时候,王小欢脑袋里忽然想到:“要是什么时候能过目不忘就好了,这样掌握起来知识,也就不像现在这样辛苦。”

    还有好多东西要学习。

    我现在就好像一个海绵,一个没有几滴水的巨大海绵,对于那些盛满了水的人而言,他们进步可能比较缓慢,但是我却有着大大的机会,汲取,进步,掌握,任重而道远。

    天降大任于我也,劳我筋骨,饿我体肤呀。

    一歪头,王小欢就呼呼大睡了。

    任凭床头之上,挂着一个眼睛红红身体红红看起来萌萌的血蝙蝠。

    不动如山。

    这可能就是习惯了吧。

    周六,一大早,凌晨四点左右,王小欢给郑琳琳做好饭菜,淘了米,煮了鸡蛋。

    简单吃过,王小欢便穿着一身纯白色t恤,外边套了一个郑琳琳从他哥那里淘来的小外套,一点一点迎着风奔跑,绕着城市,炼妖壶里的时时刻刻传来的压力,令好久没有感受到疲惫的王小欢,在跑了一个小时之后,终于有了疲劳感。

    最后绕着一个不知名的城市花园跑了五六圈之后,奔向学校旁跆拳道训练馆。

    因为王小欢起的太早,尽管早晨起床训练很久,一直跑到阳光露出大半个身体,但跆拳道里依旧人影稀疏。

    只有零星几人,穿着白色的衣服,砰砰训练。

    而那些王小欢之前看到的学校学生们,却是消失的无影无踪。

    “看来大家周末都像个懒虫一样呀,懒床分子。”王小欢在门口站了站,随后推开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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