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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忽的一下,快速结疤,变好了起来。就连骨男苍白的脸色,也忽然间红润起来。

    正当骨男高兴的想要大笑时,一股窜心疼痛却犹如一万只蚂蚁,在他身上四布,冷汗唰唰的就掉了下来。

    这时,刚刚三十多岁的管家,却轻轻将灯打开,拿起唯一的一个木椅,坐了上去。

    “好久不见呀,小骨男。”声音温文尔雅,简直与之前截然不同。

    杀手骨男顿时睁大双眼,咬着牙根从嘴里满是不敢相信的说道:“大人?”

    黑夜,总是玄妙无比。

    生活设施的发展,特别是繁荣城市里,灯红酒绿,无数人最有活力的时刻,恰好就在夜的斑斓时。

    摆脱工作,摆脱学校。

    酒精一点点让身上的肾上腺素飙增,穿的很少,身材曼妙的女生,一脸贱笑,色迷迷眼睛的男人。应有尽有。

    但这一切,却与王小欢没有任何关系。

    只有一台电视,微弱灯光的房屋,橘黄色微亮,两三个也不知被谁淘汰下来,而被王小欢拾取来的木沙发,一个过年搞活动送的挂历,加上一个作为闹钟c很是便宜的诺基亚老款手机。这一切,便是王小欢的小窝。

    此时王小欢正坐在废旧沙发上,手里抱着阿花,拿着小宠物老鼠,因为浑身很白,所以王小欢特意给它起了名字,叫阿白。

    而阿黑此时则正焉儿吧唧的坐在公良毒身旁,不是舔舔自己的鼻子,黑黑大嘴里,露着洁白牙齿。

    一家人欢欢乐乐,坐在一起,看着只有零星几个台的电视,上边正演着经典的周星驰电影,虽然看了很多遍,但一家人仍是其乐无穷。

    随着人员名单一点点飘着,电影结束。公良毒哇哇的伸了个懒腰,大大的打了个呵欠,一脸困倦模样说道:“走了,走了,睡觉了!明天再看!”

    汪!

    阿黑起身,摇摇尾巴,轻轻叫着走回自己小窝,一脸疲惫模样。

    唉,好吧,看来狗狗的审美观,还有狗狗的笑点,与人类还是不同呀!王小欢心想。

    阿花叼着阿白,看着阿花一脸一如既往,臭屁外加对任何事情都毫无兴致的双眼,带着阿白便回到了小窝。

    虽然阿花叼着阿白,但是王小欢看那阿花模样,就知道这阿花绝对不会在夜黑风高,北风呼啸时,化身食鼠之猫,张开锋利大嘴,一口将阿白吃掉。

    而且,王小欢脑中,似乎也飘着一股声音,像是阿花,在那里臭屁的说道:“切,吃惯好的,老鼠什么的,垃圾!”

    咳咳。

    当时王小欢只是笑了笑,毕竟总感觉太神奇了。

    “喂,小欢呀,时间也不早了,明天还要上学,早些睡吧。”公良毒躺在床上,语言很轻的说了两句。

    不知为何,当公良毒说完,王小欢还真的觉得有些困了。将外套脱掉,拿起他自己床上的小薄被裹在有些瘦削的身上,轻轻环了一圈,将自己裹成一个毛毛虫,就如此睡了过去。

    夜宁静。

    风渐渐增大,吹起了催眠曲,风铃被吹的铃铃乱响,却又无比自然。

    但刚闭眼没多久的王小欢,体内炼妖壶忽的又转了起来,正在阿花嘴里叼着的阿白,头上一滴鲜红血液忽然冒了出来,啪唧一下,进了王小欢身体里的炼妖壶中。

    梦里,王小欢再次回到了熟悉的场景,只是这次,却一反常态,不再是乱糟糟的垃圾场,而是一间乱糟糟的书屋,白白的阿白站在他的面前,吱吱的叫着。

    小眼睛一副友好的模样,王小欢轻轻将手伸出来,摸了摸阿白,小小的阿白脸上,露出一副很是享受的样子。

    忽然,小白鼠阿白似乎想到了什么,急匆匆跳下桌子,跑到了书架旁。

    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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