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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丛山,号称北地诸山之首,其山拔地而起,直插云海当中,这座巍巍大山究竟有多高,怕是无人知晓,只知那遥遥山巅上立有一座宏伟仙门,每五百年敲响一次古钟,迎四方仙人来拜。

    山脚下的凡人县城里,流传着无数仙人的传说,每当人们提起,四周的孩童都会停止打闹,一个个如见着教书先生般,乖乖聚拢而来,纷纷露出向往的眼神。

    “这仙人可真厉害啊”

    “就是,要是我能成为仙人,一定要给俺娘变个大屋子,还要把那可恶的虎子狠狠揍一顿”

    “谁要打我!”这孩子奶声奶气的还没说完,就被身后的恶小子揪了起来,惹的众人一阵笑骂。

    不过说归说,其实大家也都清楚,凡人与仙人是很难有交集的,毕竟一个追求温饱,一个追求长生,哪怕真有成仙的机会,也比那出门撞见金山要小的多。

    “我要是成仙”

    “我一定要问问她当初为什么丢下我,哪怕到时候她早就化为白骨,我也会想办法让她复活,我要让她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究竟为什么要把我丢下”

    说话的这人名为欢喜,是这小县城中无数个孤儿中的一员,别看他年纪不大,一身腱子肉可是健硕无比,就连街口的王铁匠都不及他力气大。

    此刻的他穿着一席麻杉坐在街边,望着不远处的人群,心里泛起一丝苦涩。

    对于他来说,十岁以前的事情已经记不起来,只能依稀记起自己在那年冬天一个人倒在街口,若不是李婶端来的一碗米汤,自己怕是已经命丧黄泉,这四年来,靠着吃百家饭才得以生存,每次当他试图回忆,脑子里都会传来一股钻心的疼痛,他只能记起一个女孩的身影,和他一般大,那女孩无情的离他而去,连头也不回,他想要开口叫她停下,可喉咙里却发不出半点声响。

    “欢喜,快过来吃饭啦。”

    巷子里传来熟悉的声音,是李婶做好了饭菜,望着小巷里还弥漫的炊烟,欢喜拍了拍屁股便起身跑去。

    “来啦!”

    一间小屋,一张桌子,三副碗筷,一桌简单的饭菜冒着热气,三个人齐整整的坐在桌前,只等李叔一声号令就可以开动了。

    “臭小子,去把老子床下那坛老酒拿来,今天你说什么也要陪老子喝个几碗。”

    “去去去,欢喜才多大岁数,你就让他喝酒,有你这么当长辈的吗。”见李叔开口,李婶急忙说道。

    “怎么的,老子十二岁进山,到现在五十出头,这四十几个年头哪次不是腰里别着酒壶,杀得兴起时就来上一口,我可跟你这婆娘说,这做爷们啊,不喝酒,哪拿得动刀。”

    听到李叔和李婶的争吵,欢喜赶紧上前笑着说道:“婶婶,今儿个饭菜正好合我口味,喝个几碗不打紧的。”

    “瞧瞧,这小犊子壮的跟个什么似的,哪用得着你操心。”

    李婶轻啐一声便不再多语,任由这二人继续。

    李叔这人可了不得,作为县里有名的猎户,一把钢刀舞的可叫一个厉害,死在他刀刃下的野兽,不说能有一百,至少也有九十九,也就是跟着他不停进山打猎,才让欢喜硬生生的练出了一身腱子肉。

    说罢,欢喜麻利的清了清桌子,摆上两只大碗,一只手单手拎起酒坛,一人一满碗刚好漫到碗边。

    “李叔,敬您!”

    欢喜也不废话,两手托碗张口就往里倒,只听话刚传到李叔耳边,就见欢喜抬头擦嘴,满满一碗酒顷刻间进了他的肚子,欢喜心里清楚,李叔肯定有事要说,不然也不会破天荒的拉他喝酒。

    “好!是个爷们!”

    李婶心疼的看着欢喜,想说点什么最终还是没有开口。

    李叔见欢喜有所预感便摇了摇头,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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