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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听到楼下传来了脚步声。

    这个小区半旧不新,属于一二十年前建那种,只有十一层高,平时偶尔也有人走楼梯,很正常,曾竹没有太在意。

    下了一层楼,却听楼下的好像是个男人,似乎走得有点累了,在喘气。

    曾竹站在护栏处往下望,依稀可以看到大约在6层的位置,有个男人背着个女人。

    那男人可能也听到了楼上曾竹踏的拖鞋声,恰好同样往上张望,两人目光一对,那男人竟是王兴宇,而他背上的那个女人,看头发显然是粉红女郎。

    “叫你不要喝酒,非要喝,看吧,把老毛病喝犯了”王兴宇收回上望目光,埋汰着女郎继续往下走。

    曾竹偷笑,莫非两个人玩嗨了,搞什么烛光红酒晚餐,搞出了事儿。

    不知道女郎是什么老毛病犯了,王兴宇一个医学大神都搞不定,都急得不等电梯,直接背着走楼梯了。

    曾竹不禁有点好奇。

    王兴宇背着个女人,脚倒挺快的,曾竹下到3层楼的位置,才堪堪看到他们的背影。

    “大热天的披个毛呢大衣,是什么怪病,难道还怕冷发冻?”当曾竹才看清女郎身上,严严实实裹了件黑色毛呢大衣后,有些愕然。

    王兴宇加快了步伐,显得愈发地焦急。

    女郎侧头紧贴王兴宇背部,头发散乱,遮住了脸。她左手搭在王兴宇肩膀上,右手僵硬的垂直掉着,整个身体,从头到尾,全无半点动弹,直如一头死猪。

    曾竹跟在两人后面,看着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但又说不上来。

    到了底楼,王兴宇往负层去了,应该去地下停车场。

    曾竹正要出一楼楼梯口,最后回头不经意一瞥,那一刹那,他却猛然清醒,但觉背上凉飕飕的,心脏狂跳。

    ——曾竹看到王兴宇身上米黄色的p一l一衫,背后腰部有一小片殷红,湿漉漉的紧贴着身。

    虽然女郎在王兴宇背上,基本遮挡住王兴宇的背部,但从侧面看去,仍清晰的能看到,尤其是一楼现在的光线较强。可以想象,王兴宇整个背部那一片都是怎样的红色光景。

    “这女人死了!”一瞬间,曾竹几乎没多想,这个念头就涌了上来。

    一定是女人的胸口或腹部,有致命伤口,所以王兴宇给她穿上了毛呢大衣,但因为失血过多,血终究沁过了大衣染到了王兴宇的p一l一衫上。

    如果曾竹猜得没错,一切就再好解释不过了。

    所以,王兴宇深更半夜,特地选走楼梯下楼,这是去——抛尸!

    正当曾竹石化当场的时候,王兴宇已经消失在了眼前。

    曾竹后知后觉地打了个寒颤,寒毛直竖!慌忙掉头而走,但走到门口时,他总觉不是滋味。

    如果那女人真死了,而他明明看到了凶手,却什么都没做,良心怎么过意得去?

    最要命的是,曾竹控制不住心中的好奇心。

    “去看看王兴宇到底要把那女人搬哪去,不打草惊蛇,稍后就报警就好”曾竹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一咬牙,打定主意,回头又进了楼梯间。

    曾竹将手机调成了静音状态,直接脱掉了拖鞋,摄手摄脚,往地下停车场走去。曾竹只要想做一件事,一般几乎可以说是滴水不漏的。

    已是深夜,停车场看不到半个人影,车辆也是稀稀拉拉,只有几盏老式日光灯,昏暗阴冷。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原因,曾竹一下来,但觉温度骤降,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曾竹探头出去,左瞧右看,终于发现王兴宇在右前方。曾竹畏缩着借助车辆遮挡前进,没跟出去几步,王兴宇已经拐弯到另一边,看不见了。

    曾竹加快了脚步,跟到那拐角处,却见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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