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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西伯利亚,后贝加尔斯克原始森林。     这么多人,狩猎狼是没有任何的问题。     不过,这么一大片林场,怎么找到狼群和黑熊。     那些森林狼可是到处流窜的。     “杀一只羊,放在森林里,让它的血液气息吸引狼群。”     大鼻子阿列克建议道。     阿列克不亏为打猎的老手,方法可行。     李均没有打过枪,也没有摸过枪,这年代华夏很多山区还是有猎枪的,不过在华夏持枪是犯法的,在国内可没有这么好的自由试枪。     李均立即让史大逵他们教自己打枪。     他这个万年波澜不惊的心对枪支却是很兴奋。     不论再怎么斯文的男人,都有着暴力的基因,就像小男孩小时候就喜欢玩具枪一样。     李均是菜鸟,拿着枪,枪口却是对着人,这把其他人看得是无语。     “老板,枪口不能乱对着人的,万一走火,可就不好了。”     “嗯。”     不仅对于枪支。     对于狩猎李均也是很激动。     狩猎这是刻在人类基因中的一种本能,无论是原始社会,还是后世社会,人类无时无刻不都在追寻自己的猎物,原始社会是各类大小动物,现代社会是吃住行玩。     人类与漫山遍野的走兽展开了百万年的生存权争夺,成功了,但是大部分人确实没有了狩猎的能力,不过如今李均马上就能感觉到粗犷野蛮的狩猎生活了。     死羊血液的气息飘散在林中。     下午,就有两只狼过来。     李均准备自己试试,但是大鼻子阿克列却是轻声说:“不能开枪,这两只狼是为狼群侦察的,它们会带领着狼群过来。”     于是李均只好作罢,放弃一枪爆狼头或者是打空枪的机会。     下午的时候,有两头黑熊过来了,伐木工人看出那就是经常袭击他们的黑熊。     李均终于找到机会可以打枪了。     “我先试试枪法,打那只个头大,没打中你们给我补枪,那头小的大逵你打。”     李均拿着猎枪瞄准,设计,枪响。     真枪后劲真猛,震得李均手疼。     紧接着又是另一声枪响。     一只黑熊都在地上打着滚不停的挣扎。     “打中了。”     李均暗喜。     其他人很无语,老板不是说他第一次打枪吗?怎么打得那么准!     一只黑熊已经没有一点动静了。     众人走过去。     那只熊已经被爆头。     这是史大逵打的。     另一只熊,子弹穿过了它的腹部,阿列克取过猎枪对着它的头部补上了一枪。     他解释道,这是为了准备减少动物的痛苦。     李均的手有点抖,这是先前开枪射杀黑熊的后遗症。     傍晚时分。     狼群来了。     “好家伙,二十三只。”     森林里热闹非凡,狼嚎声此起彼伏的,几条大狼如闪电一般窜过去咬着羊肉,黑熊肉。     “砰砰砰!”     密集的枪声响彻了起来。     一条条大狼发出生命中最后的哀嚎。     在枪支这样的热武器面前,不管那些狼曾经是如何的凶残,都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狼尸一地。     李均没了先前第一次打狼的刺激。     现在感觉很残忍。     “唉~”     马嵬驿问道:“李老板,你是不是觉得杀了这么多匹狼,是不是感觉太残忍了。”     李均点头。     “这些狼群,黑熊也是为了自己得到生存需要捕猎,它们其实也没那么深的罪恶”     一旁的阿列克也感觉到了李均的情绪,会一点汉语的他说道:“野狼和成年黑熊是无法驯服的,我们为了木场的安宁,伐木工人的安全,我们不得不走到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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