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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人都是一阵错愕,紧紧地盯着那些不断出现的血字,心中无比的骇然。

    最终所有的血字都显现了出来,在这种刚刚死过人的空间里,显得更加的慎人,令人心惊。

    “这是写的什么?”李晶国脸色难看的看向高琼。

    “上面写的好像是一片文章,或者可以称为是个故事。”高琼回答。

    李晶国揉了揉眼睛,然后从上衣兜里拿出一副眼睛戴上,这才看清那上面的字。

    “冤!”“冤!”“冤!”。

    “我不甘啊!我一定要报仇!等着我,我很快就会找你的,乖!不要急。”

    我会天天缠着你,看着你死,!看着你活在恐惧中死!我会盯着你,盯着你睡觉c盯着你看电视c盯着你洗脸c盯着你洗澡c让你活在我的注视下,看着你慢慢的死!

    我好恨啊,我不想死!

    “对,对,我要写下来,免得我忘了。用我的血写下来,这将成为我的血咒,伴随着你永远,直到你死。”

    我是谁?哦,我叫棒子,他们都这么叫我,可能是根据我当编辑时的笔名‘棒打狗腿折’起的吧。

    有人说我是宅男,可能是吧,他们不是无的放矢,因为可能和我的职业有关,我的生活就是在写作c喝酒c唱歌c睡觉中往复循环,每天如一。

    这也许就是邋遢的单身汉的生活,当然,我并不承认我邋遢,因为我觉得我只是失去了不邋遢的理由,懂得人会懂,不解释。

    每次酒后,伴随着子夜的临近,街道的灯火悄然暗淡,人们似乎已然入睡。独自扶手窗前,有风透窗而入,令酒意渐散,等待的不过是今夜的一场宿醉和明日的头痛。

    打开一扇窗,方知深秋愈发的寒冷,岁月没有带走孤独,而是毫不留情的留下沟壑般纵横交错的皱纹。像一个傻子一样抒发着酒后的感慨,懂的人哭了,不懂的人笑了。

    她是不是懂呢?每到这个时间,我都会看着对面早已失去灯火修饰的单元楼,因为每天那里四楼的一间小屋都会亮着幽暗的灯,灯光下的女人成了我酒后的朋友。虽然她一定不会这么认为,如果她知道我的存在一定会把我列入偷窥狂的行列。

    当然,我不是偷窥狂,起码我是这样认为的,因为我并不猥琐,我只是喜欢她在那幽暗的灯光下认真工作的样子。

    她每天都会工作到很晚,神情专注的缝补着各种布娃娃c毛毛熊之类的玩具。

    可以说,我以这种方式认识她快两年了,我不知道她姓什么c叫什么,我什么都不知道。甚至我都没有看清过她到底长得什么样子。

    她似乎从来没有出过屋,我曾见过她打开客厅的门接了很多次外卖。有时候我怀疑她是不是个盲人,默默的躲在自己的空间中,做着自己喜欢的事。但是,我知道她不可能是盲人,因为盲人是不需要开灯的。

    有时候因为酒后的冲动,我真的想去看看她,和她做个朋友,又或者期待着更进一步的关系,但是我最后都放弃了,我没有那个胆量。

    秋后的一天,酒醉如约般的到来,又是那个时间,又是那个窗前,我又看向了对面的房间。

    但是,今天的那个小屋突然有了不同,那盏幽暗的灯光不见了,唯有电视发出的一闪一闪的幽光,将屋子笼罩在忽明忽暗的空间里。

    我感觉到了不对,似乎将要失去什么,心理忐忑了起来。

    因为在电视光线的闪亮间我并没有看到她的身影,她没有在看电视,似乎屋中根本就没有她的存在,只有阳台上挂着的一件黑色的大衣随风摇摆着。

    我又看了看那间卧室,那里漆黑一片,没有灯光!

    “难道她睡下了吗?那么电视为什么开着呢?”我否定了这个想法,因为我此刻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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