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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而那叠纸上用红色的颜料写上了千字文的内容。

    原来古代初学毛笔字和她小学时一样要描红啊孟岚嫌弃的看了眼桌上歪七扭八粗细不一的字:[如果一上来就让我描红,绝对不会这么惨不忍睹。]

    [李老师是为了让你体验一下写毛笔字的感觉,先苦后甜学起来才容易。]

    [你一现代人开发的系统程序还知道该怎么练毛笔字?]

    [作为一个合格的高考系统,我的程序中植入了很多毛笔字联系方法。]

    孟岚眼前一亮:[有没有什么速成方法?]

    路易:[你别妄想了,学习哪有速成的,尤其是软笔书法。]

    孟岚:呵呵~~

    “以后每日描红三页,抄写一页,次日交与我检查。”

    “是,先生。”孟岚恭敬的朝李秀才鞠了一躬。

    “唔。”李秀才满意的点点头。虽是商人之子在礼仪方面倒是不错,脑子也算灵光,就是玩心太重无心向学。也罢,他不过是赚个束脩,学生想学他就多教些,若是不想学他也省点心。余下的精力他也好多多温习功课,以备下次乡试。

    见先生终于走了,胭脂和画眉这才上前来收拾桌子,画眉有些心疼的给孟岚揉手腕:“先生好狠心,居然让十九哥提着腕子写了一个时辰的字。”

    胭脂一边手脚伶俐的收拾着,一边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先生这是为十九哥好呢。”

    画眉嘟了嘟嘴:“十九哥就算不吃苦也是人上人。”

    孟岚笑道:“胭脂说得对,读书哪有不吃苦的,今后练熟了也就好了。若是字难看,考官连卷子都不看的。”

    “真的吗?”画眉瞪大眼一副不可置信的样,“连卷子都不看那还能考的上?”

    “所以啊,有刻苦的学子为了写出一笔好字,每天写字都会在手腕上系个秤砣。”

    “在手腕上挂秤砣练字?”画眉吓得摸了摸自己的手腕。“光是听就觉得手酸。”

    孟岚被她的动作惹笑了,心中却记得胭脂那句“人上人”。

    如今天下初定不过短短数十载,朝廷鼓励农耕,对商业并不支持,也因此商人的地位并不高。不过到了孟德金这种富甲一方的程度,社会地位自然随着财富累积而提高。但在遇到官员时,就只有任由拿捏的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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