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荟》本与上条相连。
太宗称虞监,博闻、德行、书翰、词藻、忠直,一人而已,兼是五善。
《御览》六一二引作《国朝传记》,又见《说郛》三八传载,均与上条相连。《广记》一六四引作《国朝杂记》,与
前后两条相连。亦见《唐语林》三品藻门。
太宗闻虞监亡,[一]哭之恸,曰:「石渠、东观之中,无复人矣。」
《广记》一六四引作《国朝杂记》,与前后两条相连。又见《唐语林》四伤逝门。
[一]「闻」原作「称」,据《广记》、《唐语林》改。
虞公之为秘书,于省后堂集书中事可为文用者,号为北堂书钞。今此堂犹存,[一]而书钞盛行于代。[二]
《御览》六○一引作《国朝传记》。《广记》一六四引作《国朝杂记》。又见《类说》六《传记》、《说郛》六七《
异纂》。亦见《唐语林》二文学门,与「太宗尝出行」条相连。此条原与前两条相连,《广记》同。今本《刘宾客嘉话录
》亦载此条,唐兰考为误入。
[一]「此」,《说荟》本及《御览》、《唐语林》作「北」。
[二]「钞」字据《说荟》本及《唐语林》补。
太史令李淳风校新历成,奏太阳合日蚀当既,于占不吉。太宗不悦,曰:「日或不蚀,卿将何以自处?」曰:「有如
不蚀,则臣请死之。」及期,帝候日于庭,谓淳风曰:「吾放汝与妻子别。」对以尚早一刻,指表影曰:「至此蚀矣。」
如言而蚀,不差毫发。
「太宗称虞监」以下四条原为一条,今参考《小史》本、《说荟》本及《广记》分列四条。《广记》七六引此,出《
异纂》及纪闻。
李太史与张文收率更坐,有暴风自南而至,李以南五里当有哭者,张以为有音乐。左右驰马观之,则遇送葬者,有鼓
吹焉。
《广记》七六引此,与上条相连,出《异纂》及纪闻。又见《唐语林》五。
润州得玉磬十二以献,[一]张率更叩其一,曰:「是晋某岁所造也。是岁闰月,造者法月,数当十三,今缺其一。宜
于黄锺东九尺掘,必得焉。」敕州求之,如其言而得之。
《御览》六一二引作《国朝传记》。《广记》二○三引作《国史异纂》。梦溪笔谈五引作国史纂异。亦见《唐语林》
三识鉴门。《御览》「是晋某岁所造」下接卷下元行?识阮咸条。
[一]「二」原作「三」,据《说荟》本及《御览》、《广记》、《梦溪笔谈》、《唐语林》改。
贞观中,景云见,河水清,张率更以为景云河水清歌,名曰燕乐,今元会第一奏是也。
《广记》二○三引作《异纂》。此条原与上条相连,据《小史》本、《说荟》本及《广记》分为两条。
太宗之平刘武周,河东士庶歌舞于道,军人相与为秦王破阵乐之曲,后编乐府云。
《广记》二○三「唐太宗」条之四引此,无出处。
破阵乐,被甲持戟,以象战事。庆善乐,广袖曳屣,[一]以象文德。郑公见奏破阵乐,则俯而不视;庆善乐,[二]则
之而不厌。
《广记》二○三引作《异纂》。「郑公」以下亦见《唐语林》三识鉴门。
[一]「广袖曳屣」原作「广神屣履」,据《广记》改。
[二]「庆善」下原无「乐」字,据《广记》、《唐语林》补。
太宗阅医方,见明堂图,人五脏之系咸附于背,[一]乃怆然曰:「今律杖笞,奈何令髀背分受?」乃诏不得笞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