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第一本,他知道我爱书,转手就送给了我,还吩咐我说:你看完后可以送给别的打工仔看。不得不承认,他的心他的想法都非常善良,但是,被生存的大手扼住咽喉的打工仔,还有多少保留着儿时c学生时代看书的稀有习惯?即使有,幸运儿也不会是我,我碰不到那样的打工仔,事实证明我是对的。临走时,我留下了那本不怎么精彩的科幻书籍,静待有缘人吧!
之后,我俩去了兰州拉面馆。再然后是,平凡地坐在露天奶茶店里,回忆了过去,谈了谈现在,交流了未来。不可否认,他已不再是当年的那只小虾米,他长大了成熟了,宛如干瘪的稻穗在甘霖普降之后,慢慢地饱满c诱人。我相信他从未停止过生长,当我征求他关于写作的意见时,我更加确信。“写作,你最好不要问别人,就跟着自己的心去写。”
我要回宿舍时,他买了一只牙刷一只漱口杯送我,另外还送我一块淡黄色的长帕子,那是他弟弟给他的,一共有两块,于是给了我一块。转瞬间一年又过去了,漱口杯完好如初,帕子就挂在门后。第二天,他想清楚了,“与其在工厂重复机械工作,不如回家去画画,那是创作。”他走了,由于我第一天上班,没能送他,其实我一直在目送他离去。
不知他是否已被某位慧眼识破,女伯乐再不来,他就真的老了。如果读者中混有老剩女,赶紧戳我吧,年轻的若人先生也敢扮演月老一回。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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