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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笛几乎是想都没想就骑上摩托冲了出去,一路疾驰,仪表盘上的指针快要突破极限。

    开出去之后,莫笛的脑子才是被各种想法占领,也许他应该多叫一些人,或者报警,虽然光头让他不要做多余的事,可是电影里的主角哪个不事先留张底牌,每当主角快被反派k一的时候,总有人半路杀出来救他。

    可是他能叫谁呢?

    叫黎叔?还是算了,叔肯定会说是男人自己的事自己解决。

    叫主管?那是个只认钱不认人的主,这种没钱还赔命的活他可不干。

    叫那帮送外卖的兄弟?不不不,对面是天甲会,不能让兄弟落得和他一个下场。

    直到此刻,莫笛才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能够对他提供援助的人是如此之少,少到几乎没有。

    话说回来,自己干嘛非得去救那个女记者,也不喜欢她,从他刚看见她的时候,莫笛就看出来了这个女人是刚上岗,估计连实习期都没过,既不精明也不干练,还老忘事,还爱装出一副大姐头的派头,现在,正好是让她吃吃苦头积累经验的时候,这是个认识世界是有多么残酷的好机会。

    是啊,世界真的是很残酷,残酷到你在它面前始终是一只弱小的羔羊。

    莫笛的心没来由地疼了一下,握住摩托车车把的手一直没松开过,他有无数次机会按下刹车调转车头,可是他没有。

    他决定去救那只羔羊,不管救不救得到。

    他已经发过誓,在那个雨夜,在那个让他失去一切的雨夜,他发誓不再逃避,不管今后再遇到什么事都不再逃避,他逃了就意味着输了,输给了十年前那个虽然弱小却依旧逆着狂风暴雨奔跑的男孩。

    莫笛拧转油门,“绝影号”再度咆哮。

    他就一个人,单薄的身影像一阵风,默默地从一个又一个街区呼啸而过,抵达了上次送餐的地方。

    这次是直接把龟王开到了红房子前,刚下龟王就听到申大同的声音。

    “这次很准时嘛,外卖侠。”申大同站在门口,回头回头看了看挂钟说,“刚好十五分钟。”

    莫笛身后突然窜出一个人,一脚把龟王踹翻了,是莫西干头刘峰。

    “这次看你还怎么跑。”刘峰奸笑。

    “随便乱碰我车的人都没有好下场。”莫笛冷冷地看着刘峰,接着对申大同说,“柳甄人呢?”

    申大同推开门,披头散发的女人侧卧着躺在沙发上,手脚都被绳子绑了,嘴上封着绷带只能发出“唔唔”声,好在衣服都还完好。

    看到这里,莫笛忽然间松了口气,这下放心了,还以为出现了什么不可挽回的局面。

    柳甄睁大眼睛瞪着他,“唔唔”声更大了,好像在说:“有什么好值得庆幸的吗!?”

    “把她放了,有什么事都冲我来。”莫笛几乎是下意识地说出了这句话,毕竟在电影里大家有事没事就这么说,跟闹着儿似的,不过现在可不是闹着玩了,现场气氛有点紧张,莫笛也有点紧张,说台词的时候还不小心咬到了舌头。

    “你以为这是在小说里么!让我放我就放?”申大同哈哈大笑,“留住这娘们儿就是为了等你,上次就是你这小子坏我好事,等我收拾完你,再收拾她!”

    申大同大力击掌,寂静的弄堂里忽然窜出好几个人影,手里都拿着棒球棍,莫笛刚进来的时候就感觉这里气氛太诡异了,完全听不到居民的嬉闹生活的声音,他们把人都赶了出去,在这里布了一个捕鼠笼,就是为了等莫笛这只小老鼠钻进笼子里。

    “我挺佩服你的勇气,居然真的就一个人跑过来了。”申大同抄起一根球棍端详着。

    “这是我一个人的事,所以我一个人来,我不像你们,欺负人喜欢一起上。”莫笛虽然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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