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王初没看到她的脸,只看到一双眼睛,带着残忍笑意但又古井无波的眼睛。
仿佛对这双眼睛的主人来讲,她不过杀了一只鸡。
王初满目血红,浑身颤抖。
他跪在地上,呜呜的哽咽声响起。
画面结束了。
但他还是没看到黑衣女人的脸。
他几乎一无所获。
除了那双眼睛。
王初瘫坐在地上,有些失魂落魄。
他不甘。
不甘什么事都做不了。
他努力回忆,
他感觉自己遗漏了什么。
到底是什么?
突然。
王初想到了一幕。
他回来的时候,“吉婶”是从楼下走上来的。
她下楼干什么?
在杀了人之后,她为什么要下楼?
答案只有一个。
扔垃圾!
王初发疯似的向楼下跑去。
跑到了垃圾桶旁边。
他颤抖着双手,开始翻着臭气熏天的垃圾桶。
一件一件垃圾往外扔。
然后他找到了。
一把水果刀,沾着血迹的水果刀。
这就是杀害吉婶的凶具。
王初迫使自己冷静下来,他回到楼上,将一切都还原好,关上门,然后回到了自己的房子里。
打开手机,王初拨通了一个电话。
电话接通了。
那边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
“这里是死狱。”
王初沉默了一会儿,说:“我需要鉴定一把凶具。”
“鉴定什么?指纹?dna?亦或是”
“都要。”
“地址。”
“邓县光复路21号。”
“我们会随时与您联系。”
“报酬,你们要什么!”王初重重的说道。
沉默。
片刻后。
那边传来声音。
“先生,就当我送给您重回死狱的一个礼物。”
啪。
电话挂断了。
王初深呼了一口气。
眼神复杂。
半夜。
王初的手机响了。
“小区进门左边,第四个石凳。”依旧是沙哑的声音。
说完,电话就挂了。
王初走下楼,来到约定的地点,将凶具放在了石凳上。
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开。
微风拂动,吹动乌云,遮住月亮。
天色暗了下来。
半晌。
乌云飘走,月光重新洒落。
石凳上的凶具,已然不见。
王初站在窗外,透过窗子望向那里。
直到凶具消失。
他回到床下,用被子将自己裹严,沉沉睡去。
醒来的时候天还没亮。
凌晨四点钟。
王初走到了街头,在一个早餐摊前坐下。
“吃点什么?”老板很热心。
“一碗豆腐脑,两个包子。”王初说。
“好嘞。”老板手脚麻利的端了上来。
因为还早,没有生意,老板便在王初对面坐了下来,和他唠家常。
突然一阵吵闹声响起。
王初侧过头,原来是一对小夫妻在吵架。
听了一会儿,王初算是听明白了,小夫妻刚结婚一年,就有了儿子,但男方怀疑儿子不是自己的,于是就做了亲子鉴定,结果发现确实不是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