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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下文学    】

    士卒c悍卒只能穿布衣,戴布帽,实力未达到辟种。一名训练有素的新兵士卒能轻易掀翻三名寻常壮汉,而悍卒之勇在于“悍”之一字,一名悍卒能赤手空拳对付十名新兵,极其骁勇善战,等阶的差距便在这里。

    而当实力达到了辟种境界,方才有资格披甲戴盔,称作甲士。

    甲士又有黑盔c青盔c银盔之分,对应辟种三个层次,及其分明,制作头盔的材料亦相差甚远。寻常士卒毕生以戴上那顶头盔为目标,这才能算作强者,受人敬畏。

    而若臻至燃火境界,便能称作将军。将军头戴红缨金盔,腰佩宝剑,统领一座城池。

    而在江城内如今仅有一顶金盔,那便是镇守江城的江城主!由此可见金盔是多么的稀少。

    不多时,姜朔便进了军营,此刻姜朔与城军庞队率席地而坐,身前是一矮桌。

    庞队率是一粗犷汉子,身高两米,极具压迫力,一身修为到了辟种第三层次,与大族族长相当,在城军中的地位仅次于城主,佩戴一顶银盔。

    姜朔此时笑着为庞队率斟酒,酒香阵阵扑鼻,正是近来聂氏酿造出来的杏花酒。

    “队率来试试这杏花酒。”

    庞队率也不客气,极其豪爽,端起杯子一饮而下。烈酒入喉,队率哈出一口气,似是极为辛辣。

    “好一个杏花酒!不过似乎要比前几日的酒液要醇上两分。”

    庞队率一口便品出了其中的不同,姜朔顺势答道:“不愧是庞队率,这是聂家老酒师专门酿制的酒液,自然要比家中帮工酿造出来的好喝一些。”

    “来,再尝尝这秘制酱肉。”

    姜朔特地从家中带来了用特殊手法调制的酱肉,味道极其鲜美,令人尝之不忘。

    果然,吃了一口后,庞队率眼中有微微亮色,然后再夹了一大块享受地吃了起来,连连吃了好几口才停了下来,连连赞道:“好肉!这是剑齿虎象肉吧,以前吃过一头,不过都没你这肉弄得美味,还有没有,给老庞我来上十斤!”

    姜朔应道:“前段时日在荒芜中打杀了一头剑齿虎象,正好家中缺少过冬的肉食,就把这大块头拖回了家晾了起来,如今家中还有不少,队率若是欢喜,不嫌弃家里简陋的话,尽管到家中吃去,别说十斤,五十斤都有!”

    “哈哈哈”庞队率爽朗地笑了起来,“到时候你可别肉痛,我胃口大着呢,怕把你吃穷了。”

    姜朔亦跟着大笑:“家中本来就清贫,队率尽管吃去!”

    “哈哈哈,你这小子对我胃口!”

    就这样吃吃喝喝过了一个时辰,二人都酒足肉饱了,庞队率看似随意地说道:“姜老弟可是遇上甚么困难了,与老哥说说,就冲这顿酒菜,我也帮你去办了。”

    庞队率人粗心可不粗,他自知一堂堂秋试榜首来此找他仅是为了吃喝,定是有事相求。只是看在其天赋,便陪他吃喝了一顿罢了,换成他人,估计连他的面都见不着。

    姜朔顿了一下,知是时候摊牌了,说道:“我可做主将卖与城军的杏花酒钱再压下半成。”

    既然是有求于他人,便自然要抛出相应的筹码。不过这也不是随意便做的决定,他早已跟聂逢商量过,要卖给城军一个便宜,别看如今聂氏在酒市上有压倒性的优势,可柳氏若是跟其他酿酒家族联合起来了也是个大麻烦,若是将城军绑在了身上,别的麻烦便都不怕了。

    “哦?”

    庞队率有些心动,深知城军冬日守城任务是最繁重的,每年都会因为酷寒而造成士卒的冻伤,损失不少,所需酒量异常之大,若无酒的帮助,对于守城的普通士卒来说冬日便是一个灾难,因此酒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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