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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关注而已,因为他们很清楚,这辆车那惊人的售价并不是他们所能够买得起的,相比于要买这辆昂贵到死的超级跑车,还不如关心一下艾丽丝汽车在展会上提出的问题“燃料电池汽车的立法问题和执行标准问题”这个事情更加重要。

    毕竟,这个。才是真正同他们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当燃料电池汽车已经发现到了现在的时候,即便是最普通的人,也能够看出来,燃料电池汽车已经距离他们是如此的近,近的触手可及。而在这之前,就迅速的解决这个问题,这可是直接关系到他们那原本就不怎么丰盈的钱包的肥瘦的重达问题。

    在西方社会,虽然资本是社会存在的基础,但法律却是保证国家有序运行的基本保保证,任何一项事物的运行都有相应的法律来规范,这一点对于早已经习惯了在法律体制框架之内生活的西方人来说被认为是理所当然,但是这次的事情显然是个例外,如果不是艾丽丝汽车高层管理人员,他们还没有发现这个问题:

    是啊,普通的车也就罢了,但如果是同艾丽丝集团新推出的这款车差不多的跨界车,那应该怎么办?到底应该归咎于哪一类?飞机?还是汽车?还是地效飞行器?

    说是飞机?可这个问题显然不对,你见多闲着没事在马路上四处撒欢c在马路上占用的面积和一辆普通汽车差不多的飞机么?;

    汽车?这个,说法自然也招来了众多人的反驳:汽车我们家也有啊,可你见过能在天上四处撒欢的乱飞的汽车吗?而且这车是利用地面效应的原理飞起来的,应该归于地效飞行器一类c以地效飞行器的管理方法来管理才对;

    但地效飞行器的利旧,小相悼的利薪团体显然也不同意这个观点:姚鬼。该死刚四趴飞行器的操作甚至比轻型民用飞机的操作还要复杂,但你们不是没有看到,驾驶这辆“独角马”简单的就像是开汽车而且本来就是在开汽车

    谁家的地效飞行器能做的驾驶这么轻松?

    针对这个问题,原本就闲的蛋疼的诸多所谓“名嘴”们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大家各执一词:正方认为,从操纵上来看,显然应该归于汽车一类,应该适用于普通的机动车驾驶证;但反方也有充足的理由:你们家的汽车能飞吗?

    目前来说,汽车确实是不能飞。

    不过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如果这个东西归到飞行器那一类的话,和他们的距离那可就远得很了,对于普通来百姓们来说,她们才不管你们制定什么标准,只要是能让我少从钱包里掏钱的标准,就是好标准。

    但是基于普通大众拥有的最多的还是普通的机动车驾驶证,在他们看来,这东西归于汽车行列才最符合他们的利益,所以认为这个怪异的东西应该归于汽车一类的人发出的声音还是大一些。

    当然,我们也知道,这世界上并不是谁说话的声音大就是谁说了算的,要不然我们这个世界只需要比谁的嗓门更大就行了,很多复杂的事情解决起来就简单了许多,但实际情况显然并不是这样,所以事情的最终结果如何,在没有正式出来之前,谁都不敢肯定。

    “既然现在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国家有这类车辆的法律条文和标准规范,那我们就来制定这个标准吧,除了我们之外,我倒不认为谁比我们更有这个资格。”张岚对艾丽丝说起这个问题的时候,一脸的自信和霸气。

    “嗯,好,这事情我回头就去安排。”艾丽丝对张岚的提议没有异议。小丫头很明白在全球范围内推广自己制定的标准的重要性,那些在全球享有盛誉的巨头们,哪一个不是不遗余力的推广自己的标准,使之变成国际标准?微软c四刚为什么能够将全球的盯技术死死,控制在自己手里?就是因为她们掌握着相关领域的标准制定权,不按照我规定的来?那没的说了,你的东西就没有办法用。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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