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永远都是不会以人为的意志来决定,改变的。不管你怎么努力,都无法阻止时间的流逝的。
距离达克猫咪失踪,也快一年了吧。安泽一想。
回想一下,这一年的时间过的可真够快的。
他出了院,认识了出云大哥和他的朋友,夏洛毕业了,出云大哥的酒吧扩建了,小舅舅升官当省长了,而他自己报了班,学习小提琴和瑜伽,每天早晚练半个小时,为了身心健康。
还好小时候练花旦需要锻炼身体以至于柔韧度很好,不然长到16岁骨骼定型的时候练瑜伽还不得闪了腰出事。
又是一个同样的夜晚,大雨倾盆而下,一如曾经。
说真的,自从去年的那个下大雨的夜晚出门被车撞,安泽一是养成了这种天气绝不出来的习惯。但是吧
我就是嘴馋啊嘴馋啊,撑着伞,手上提着一大袋子热腾腾的肯德基炸鸡,安泽一默默地忏悔。
忽然怎么都想吃炸鸡和圣代,嘴巴贪馋这种事情岂是人力可以控制的,好在肯德基离他家不远甚至都不需要过马路就到,安泽一想,为了吃,冒着大雨去买我也是够拼的了。
只是,嘴巴馋总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于是,跑出去买的安泽一在同样的雨天里,同样是在自己家家门口,同样的位置捡到了一个人。
不是猫,是人!
黑色的头发湿漉漉的贴在皮肤上,破破烂烂的衣服,血淋淋的好不吓人。
一个雷光闪过,安泽一清晰的看到黑色发丝下惨白发青的肤色。
死,死人了!!!
安奉公守法泽一彻底被吓到了,他后退一步,摔在地上。不过他也顾不上和地上发生碰撞不知道饮料撒没撒出来的袋子了,雨伞掉在地上自己被淋湿了耶没有注意,手指颤颤抖抖的探到对方的鼻子下。
有呼吸,不是死人。
安泽一提到嗓子眼的心脏瞬间落了回来。但是他心里面也知道,这个人的呼吸是如此的微弱,就像风中摇曳的烛火,随时都有熄灭的危险。
扔自己家门口也不是个办法呀,看这血淋淋的,就算是打“120”也要进屋才是,不然泡在雨水里伤口实在是容易感染细菌。安泽一咬了咬嘴唇,伸出手,将人靠在自己身上,一点一点的,挪着拽着拖进了屋子里,没有办法,自己个子不够高力气不够大,公主抱神马的是他做不到的幻想。
一踏入屋,安泽一把袋子放一旁,把人放在地板上,蹲下来,伸手撩开他的头发,露出一张狰狞无比的脸。
不是说这个人长得有多么难看,多么的丑,而是他的脸上被人用刀划下一道又一道的伤口,皮肉外翻泡的发白,隐隐约约可见白骨。
多可怜的娃子,毁容了。这是安泽一第一时间的想法。
尼玛失血过多皮肤会发青紫色伤口会有恶臭味吗?别驴我我看得出来这是中毒。这是安泽一第二个想法。
什么仇什么怨啊安泽一想着,伸手摸摸他的手腕脉搏。他不会中医不会武术,但是摸摸脉搏强弱他还是能够分辨出的,大不了摸完他的摸自己的,对比一下就知道了。
中毒,重伤,脉搏挺弱的。怎么办?
打120呗,医生干什么吃的?救死扶伤。
掏出手机,安泽一正准备打电话,一低头,结果发现一直状如死者的青年,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静静地看着他。
同样的黑眼睛,不同于安泽一清澈得透亮的眼睛,这个人的眼睛黑不溜秋深不见底,深邃幽深这一类形容眼睛深的形容词都可以砸过来形容他眼睛。
只是那一瞬间,他以为自己看到了他心爱的小黑喵达克。
一瞬间,他仿佛看到了上辈子在镜子里见到的人。
这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