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碗汤(九&十)
可能是察觉到清欢心中遗憾,南霜轻声道:“我虽眼盲,心却不盲,看不到这大好春光,听到鸟语嗅到花香,也是一种福分。”和没日没夜地被关在皇宫比起来,这已经是天大的好事了,这做人呐,最重要的就是知足。
清欢笑了笑,道:“哥哥说的是。”
“你猜,他们会不会已经得知我们赶往江南的消息?”南霜怕她继续因为自己的瞎眼伤心,便刻意转移了话题。
这个“他们”,指的就是秦世子及他的那些江湖朋友们。
“有秦王互通书信,如何会不知道?”清欢夹了下马腹,又道,“咱们离京前可算是同秦王撕破脸了,日后再见就是敌人,他恨不得你死,自然要告诉他的好儿子,这样才能将你我一网打尽呐。江湖中人做事向来鲁莽,快意恩仇,秦世子听说混得很不错,若是他煽动江湖中人来杀你,那必然不是什么难事。你若是死了,秦王便少了个心腹大患。”
南霜面上闪过奇异的神色,只是清欢背对着他所以没看到。“他若是想来那便来吧,横竖我这条命不是那么好取的。”
“我可不觉得他会亲自来。找其他人杀你多好呀,到时候直接到江南来接手你的钦差之位,顺便向朝廷急报说是江湖草莽胆大妄为刺杀朝廷命官,轻轻松松就能把自己摘开。”因为要说话,所以清欢骑马的速度并不快,“哥哥现在在民间的名声可不大好听,就算死了,别人也只会认为你是罪有应得。”
南霜:“……你可以委婉一点的。”
清欢莞尔一笑:“那可不行,我说话向来直爽。”
此行南霜带的手下并不多,轻装简行,意图在最快的时间内解决掉水患问题。此番离京做这劳什子的钦差,一想让秦王以为南霜不在自己就可兴风作浪,二则是为了杀掉秦世子。秦王就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南霜很想知道,若是他的独生子死了,秦王还会不会想要那个位子呢?
想看秦王跳脚固然是一个原因,但还有一个原因则是因为秦世子已逐渐长成了南霜不能忽视的心腹大患。此人游历江湖没几年便交了不少朋友,那些人都是可用之才,秦世子又担着一个义薄云天的名,在江湖上颇有名望,追随者众多。南霜在民间有一个秘密的情报组织,向来是只要有钱,皇帝晚上穿什么颜色内裤睡觉都能给你查出来,但是最近却陆陆续续出了岔子,不是消息被截走,就是还没来得及收尾,组织里的人出去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经暗卫仔细查证,确认此事跟秦世子有关。如此看来的话,秦王怕是早就看南霜不顺眼了,能忍到现在才叫他的儿子动手,南霜也挺佩服他的。两人每次忽悠皇帝都是靠声音,他目不能视,耳力便更厉害,秦王轻轻搓动手指,南霜大概就知道他在指什么,然后给他最精确的暗示。两人在皇帝面前这一招玩了好多年,皇帝一直没发现。现在南霜不帮自己了,秦王立刻便要南霜的命,以免自己的不轨心思泄露出去。
在没有把握百分百得到那个位子之前,秦王绝不会让任何人知晓自己的野心。
就如清欢所说,在普通老百姓心里,南霜是皇帝面前的大红人,但也是残暴无情的太监。他们在背地里偷偷地骂南霜是指鹿为马的阉狗,可表面上谁也不敢说南霜什么。这么多年下来,南霜的种种暴行深入人心——如此都该多谢那位秦世子,比起煽动人心的手法,南霜差他可差多了。
时至今日,南霜虽然身体抽长,但光洁的下巴上从来都不曾长过胡子,若是做女装打扮,也顶多是比女子多了分英气,其他时候并无二状。而在幼时的他的心愿里,自己会长成一个威风凛凛的大将军。
造化弄人便是如此。虽然南霜没有对清欢说过什么,但清欢知道,即使皇帝已经是他的掌中物,即使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