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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小天连后背的伤也顾不上了,从地上一跃而起,那矫健的身姿连尚小天自己都有些不相信。

    “咚咚咚!”

    尚小天的心脏极速跳动,汗水也从肌肤中溢了出来。

    这荒郊野外的,除了他应该就没人了,但是刚才那话是谁说的呢?

    过路人?

    不可能,现在深更半夜的谁会闲着没事到荒野里散步啊!

    这么多年困苦的日子那些神明都没有出现,所以尚小天是坚定的无神论者,他可不相信自己面前的黑暗中是什么神明或鬼怪。

    突然,尚小天的额头上开始大滴大滴的往下冒汗水。

    刚才自己刚得罪了陈沧澜,面前这人不会是陈沧澜派来的杀手吧?

    想起自己只过了十八年的人生,尚小天突然有种遗憾的感觉。他试图在过往中寻找到一些能有意义或者还能让他再笑一笑的回忆,但是思考了许久仍是空落落的。

    这十八年过得太索然无味了,竟然连一点值得怀念的记忆都没有留下。

    就在尚小天还在为自己的人生而遗憾时,黑暗中再次冒出一个声音。

    “嗨,兄弟,我迷路了,能把我领到人多的地方吗?”

    尚小天紧迫的心情放松了下来,这句话简直就像是一张网,将溺水的尚小天打捞上岸。

    世事难料,人生果然激荡无比。

    在自嘲太过神经质的同时,尚小天也打定主意以后要做一两件不平凡的事,要是在这世上一点痕迹都不留下的死去了该有多亏啊!

    收拾好自己激荡的心情,尚小天又有点对面前这人不满。大半夜的没事到荒郊野外干嘛?乌漆嘛黑的差点吓死人。

    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草屑,尚小天拿出了自己的二手超智能手机。

    这手机是尚小天用暑假打工赚来的钱买的,足足花了一百块,让尚小天心疼了好一段时间。

    不过价格贵也算是物有所值,这部手机的耐操程度比诺基亚还强上很多,听说它的上一个主人用了五年都没有用坏,最后实在想换新手机了才一百块钱卖给了尚小天。

    手机虽然旧,但功能还是很齐全的,能打电话,发短信,甚至上面还自带手电筒。

    “这深更半夜的,你到这干什么啊?”在说话的同时,尚小天打开手电筒,朝眼前的黑暗处照去。

    “奥,我是来毁灭地球的!”

    夜色被光芒穿破,蓦然的光亮让尚小天有些不适应。

    尚小天的身高不矮,足有一米七多,但眼前的身形却比尚小天还有高出半头。

    但是只要是个人恐怕就不会在意眼前这人的身高到底有多少,尚小天是个平常人,他也不例外。

    “弗弗利”

    尚小天目瞪口呆,连说话都磕磕绊绊的。

    “哎,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你认识我吗?”

    “弗利萨啊!”

    尚小天一声大喊,转身就跑。

    尚小天的身形很矫健,速度很快,转瞬间就已经在百米开外了。

    正当尚小天以为自己安全的时候,一个强劲有力却又很柔软的东西绊住了尚小天的脚。

    尚小天翻到在地,地上的尘土扬起老高。

    尚小天没有回头,连身上的伤都不在意了,想起身继续逃跑,却发现自己被一个紫色大脑袋,还长着一根大尾巴的玩意挡住了。

    弗利把玩着自己的尾巴,满脸笑意。

    “喂兄弟,不就是让你带个路嘛,至于这么夸张吗?实在不愿意,你给我指个方向也行啊!”

    看着紫色大脑袋不着调的模样,尚小天紧张的心情也稍微放松了一点,心中不免想到面前这兄弟不会是个spy狂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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