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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庆此刻显得十分烦躁不安,谁杀谁,要杀就杀,凑一堆算是什么事。

    果然啊,大家都是关心着无聊的事情,只有自己才是在认真工作。大年三十又怎样,正应了那句话“地球不爆炸,作者不放假,地球不重启,作者不休息。”他拉开了蒙蒙空间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链接新世界。林庆脑海里浮现出一位土著的自白。

    现在的我正被人追杀。

    其实我也搞不太懂,只不过我在经过两伙火拼的人当中的时候不小心拿走两只箱子中的其中一个罢了。他们就心急火燎地满城追杀我,威胁我。

    仔细想了想,这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的,他们在城里乱窜,我在这乡下喝酒也挺好的。

    眼前咿咿呀呀的女人和小孩,别提多搞笑了。一杯水酒下肚,大人和小孩的脸上都红扑扑的,难看点的就像扑了几层厚厚的红粉;好看点的真如歌里唱的那样似粉嫩多汁的大蜜桃呢。

    虽然不知道眼前的人家办的是谁家的喜酒,村里的人我一个都不认识,但这并不妨碍我把视线投入不远处。这时,并不算高度近视的眼睛终于迷迷糊糊的看清了来人。呀,走在前面的这位大哥有点眼熟。当日跳车逃走的时候没看清这中年汉子,下车倒是被他拽着了。也不让走。我气呼呼地大骂他几句他也不生气,竟然还邀请我参加他的婚礼。

    看看他怀里的小女孩,我从心里鄙视他,难道娶这么小的妾?他被我一脸狐疑地盯着,一时之间竟不好意思起来。嘿嘿笑了笑,也不说话。但是我依然鄙视着他,也不和他打招呼,径直踱步到下一桌吃菜去了。坐下一看,这一桌竟然也是女人和小孩。

    不在去想为什么会这样这个需要智商达到61才能想通的复杂的问题,我突然想起捡来的箱子哪里去了。怎么想都没有头绪,我决定再吃完眼前这盘菜再去问问那个我唯一认识的汉子。

    又过了十来个小时,我们一桌子人把眼前各自的一盘菜吃完,天刚刚朦朦亮。再也无心把下桌吃完了,我飞速地跑去找好心汉子。虽然他家并不大,也就几百亩占地,我还是抱怨了几句——这庄园莫非设置了什么阵法,一直到第三天我才找到他。远远看到他的时候,我的肚子突然有点饿了,想了想,还是先去吃饭吧,反正人已经找到了,还怕他走了不成。于是,我在这里做了一个很显眼的记号,又对远处的汉子大声叫道:别走你,我吃个饭再来找你。说完就去吃饭了。

    说来也是奇怪,我只不过走了五天就看到面前的喜酒竟然还没撤去。不疑有他,坐下来猛吃猛喝。不到三个小时我就吃饱了。想起汉子应该还在等我,我又心急火燎地赶往那个我作过标记的地方。这一次寻找的时间有点久,不过总算不超过自己的承受范围之外,大约一个半月,我又从远远的地方看到那汉子。我大声地向他打招呼,出人意料地是,他竟然好像没有看到我似的。当时我急得真像热锅上的蚂蚁。就差抗把刀去砍他了。

    我感到很疑惑,为什么我们关系这么好他竟然不理我。他的行为很怪异,出于对他的关心,我决定暂时不砍他了。我一定要拯救他于水火之中。

    说干就干。迈起每天二点三米的速度,我朝他极速却不失稳妥地推进。无论是齐步走,正步,原地踏步还是匍匐前进我都试了个遍。可是难堪的是我的肚子都快饿扁了,我离救我一命的汉子的直线距离依然保持在五百米开外。

    在这么着急的情况下,当时吃饭时候坐的第一桌的一个小朋友神不知鬼不觉地来到我身边。把我吓了一跳的同时又带给我惊喜。我正想问他带份饭给我的时候,他竟然紧紧地抓住了那在我说话之前的十万分之一秒的空档,提前对我出手。当时我的心情是心潮澎湃的,没想到在茫茫人海中竟会有如此快速反应之人。大千世界真是令人惊叹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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