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6 千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中,有7080%的社有女社长或女副社长,约计有
50 余万人,fù女担任社务委员及生产队长的,为数更多。
广大的手工业fù女,积极参加了手工业合作化运动,1956 年底已有150
余万女手工业者组织在手工业生产合作组织中,约占男女社(组)员总数的
30%左右。她们大都能克服困难,艰苦劳动,学习技术,努力增产,显示了
自己在生产中的作用;因而她们在家庭中和社会上的经济地位也大大提高
了。
由于社会主义建设的迅速发展,女职工的队伍扩大了,1952 年全国女职
工约有150 余万人,1956 年底已达300 余万人,比1952 年增加了一倍。在
社会主义工业生产和各项建设事业中,到处都有fù女们在那里辛勤劳动。她
们同男职工在一起,取得了卓越成就,表现了工人阶级的集体英雄主义和创
造历史的才能。仅1956 年年底,全国各工矿企业中,就有11 万余女职工被
评选为先进生产者或先进工作者。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们的工资正在逐步
提高,男女同工伺酬的原则已经实现,女职工的工资和男职工一样得到了提
高;生老病死,有劳保福利的保障;女工的特有困难,得到了必要的照顾。
作为工人阶级一部分的广大职工家属,对于我国工业生产和建设的发
展,作出了光荣的贡献。她们勤俭持家,执行“五好”(勤俭持家好,团结
互助好,教养子女好,清洁卫生好,努力学习好),努力支援职工的生产劳
动,因此在职工们的萧动成果中,是包含着她们的功绩的。她们发挥互助互
济精神,组织了劳动的、经济的互助,克服自身的困难。她们积极参加社会
活动,为公众服务,受到了社会的尊敬。
在资产阶级fù女中,大多数人是可能并正在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她们正
从学习中、从参加社会实践中努力改造思想。在全行业实行公私合营时,女
工商业者得到了安排,成为企业或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工商业者家属的社
会和家庭地位,也得到了提高。
我国各族fù女积极地参加了国家事务的管理。全国极大多数fù女参加了
五大运动和三大改造,参加了制订宪法的全民讨论,参加了1953 年和1956
年两届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运动。有愈来愈多的fù女积极分子,被人民
选拔到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岗位上,这更加明显地标志着我国fù女已经从社
会的奴隶变为社会的主人了。在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中,fù女代表占了一定的
比重。 1953 年全国举行第一次基层选举时,当选为基层人民代表的fù女占
代表总数的17%;1956 年全国第二次举行基层选举时,当选的女代表比例增
加到20.3%,即共达100 多万人。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有女代表148 人,
占代表总数的12%;其中有少数民族fù女代表19 人。占少数民族代表总数
的l1%。各族fù女代表都和男代表一起视察工作,讨论和决定全国的和各级
地方的大政方针,并且对政府工作随时可以提出建议和批评。在国家行政机
关中,fù女被选拔参加领导工作的,也在不断增加。现在,有不少fù女在国
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