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败矣。
此节再总述御云梯方法之大要。
爵穴见子篇50及97,由此可伸炬出外,照见敌人动作。
辉、熏通用,见子篇9,●即鼠字,孙谓与巳篇13节之●穴 相同,即小穴。施答其外,似谓穴口须遮障,免敌人窥见城上。
机、冲、栈、城是四事并列;机、技机也(见丑篇2),冲、 冲撞之器,栈、行栈(见子篇49及酉篇2),城,行城(见上节),皆御梯攻之器。队者敌 人进攻线展开之长度(参子篇69),故守者所用之兵器,亦应展开与相当,所谓“广与队等 ”也。此数者之间,复杂有职在破木之执镌者,职在斫梯之执剑者,其中司冲、执剑两项,尤 为重要,故持冲十人及执剑五人,皆选力士充当。“案目”即目定而不易转瞬者,使注视敌之 动向。发令以鼓,或左右夹shè,或重迭发shè,或用技机投掷(参丑篇2节),城上之矢、石、 沙、灰,势如雨下,更以火、水两攻接济之,赏罚严明,务求镇静(故,巧也,见子篇73) ,但又须迅速赴事,勿使生变(虑,忧也),此其大要也。
7 守为行堞,堞高六尺而一等,施剑其面,以机发之,冲至则去之,不至则施之。
此言作行堞之法;行堞即行城上之堞,见本篇5节。
等,齐也,毋或高或下之谓,高六尺,与子篇74之延堞同 。
以机发剑,度必如弋shè之可以收回(参丑篇3) 。
8 爵穴,三尺而一。
已见子篇50,此处复出。
9 蒺藜投必遂而立,以车推引之。
此言蒺藜投之用法,其制已见子篇103。
必下孙疑漏“当”字,言须放于正对敌人进攻之道以刺伤之也 。其大两围以上,故要用车推挽。
10 置裾城外,去城十尺,裾厚十尺。伐裾之法,小大尽本断之,以十尺为断,离而深 埋之,坚筑,毋使可拔。
此言城外置裾之法。裾见子篇74,孙引黄绍箕说以裾为藩篱 。厚十尺者谓自城外二十尺起至离城十尺止,均埋放之,系指地面言,非指裾本身言。
伐裾谓采木材为裾,非“伐去”之谓,采时将树木连根拔起, 约长十尺为一段(断同段),相隔离而深埋于地中,且坚舂捣之,勿使敌人易于拔去。列子黄 帝篇:“吾处也若橛株驹,吾执臂若槁木之枝。”李颐说:“株驹亦枯树本也。”崔撰说:“ 橛株驹,断树也。”驹、切韵kiu,裾kiwo,吾县则两字同音,此之裾无疑即列子之驹,断树也 。
11 二十步一杀,杀有一鬲,鬲厚十尺。杀有两门,门广五尺。裾门一,施浅埋,勿筑 ,令易拔。城上希裾门而置桀。
此言城上置杀之法。孙云:“杀盖拥裾左右,横出为之,置裾 如城之广袤,二十步则为之杀。”以杀与裾相连系,非也。裾之制系筑在缘城十尺以外之地面 ,此之二十步(十二丈)乃指城垣距离,故能设两门,换言之,彼在城外,此在城身,其地位 绝不相连也。杀之义与子篇89“杀沙跞铁”之“杀”同,豫备投掷敌人之所,因名 曰“
杀”。孙谓以鬲(同隔)藏守御器具,余则颇疑即子篇 99之格,粤俗呼为“隔头”,北方或称“城爪子”,或称“墩”。“裾门”之“
裾”,与上节置裾之“裾”同义,系藩篱之门,自己有时从此出击 ,须易于拔去,故不求竖埋坚固也。
希,望也,亦“对着”之意。王云:“桀与同,言城上之人 望裾门而置也。”孙云:“望裾门而置者,所以为识别,以便出击敌也。”两解均笨拙之 极,裾门在城外,开城门而出,便先经裾门,何须作识别?且更何须于城上作识别?余按左传 成公二年,齐高国桀石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