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冲术。
冲术即下72“冲隧”。此处文字当有夺漏,孙云:“此下所 为,皆以当冲隧。”非是。幽●、立楼等皆与冲隧无关,读者自知之。
31 百步为幽●,广三尺高四尺者十。
此言开暗沟之法。通沟以防水谓之●,幽●即暗沟,谓六十丈 之内当开暗沟十条。
32 二百步一立楼,城中广二丈五尺,长二丈,出枢五尺。
本节言建立楼之法。
“出枢”、孙疑当作“出拒”,拒与距同,足也(参丑篇2节 ),谓立楼之横距出堞外者五尺。由二丈五尺减去二丈,即余五尺,“
广”与“长”义实无异,末二句可能是注文。
33 城上广三步到四步,乃可以为使斗。
此言城上所需宽度,谓必如此乃可以供使用及便于守卒之活动 。
34 俾倪广三尺,高二尺五寸。
此言睥睨(同俾倪),城上小墙也。释名“言于其孔中睥睨非 常”,是疑有孔可窥见外面者为睥睨,无孔者为女墙,即通典一五二所谓“觑贼孔”。
35 陛高二尺五寸,广、长各三尺,远广各六尺。
此言陛的尺度,陛者升高之阶级,参看下41。
末句“远广”或作“远唐”,亦难晓。运以为远即长,余颇疑 末句是另一墨家之说,故有“各三尺”、“各六尺”之异。
36 城上四隅童异,四尉舍焉。
此言四尉所居地,尉为协助守城之长官。
“童异”之大意,犹云要害地方(属于西北方言),因一隅可 以兼顾两面之故。孙疑为重娄,但高只五尺则不合。
已上各节,由二步一渠起,而五步、十步、二十五步、三十步 、五十步、百步以至二百步,除27外,大致皆论城上之布置。
37 城上七尺一渠,长丈五尺,狸三尺,去堞五寸;夫长丈二尺,臂长六尺。半植一凿 内,后长五寸。夫两凿,渠夫前端下堞四寸而适。狸渠、凿坎,覆以瓦,冬日以马夫塞,皆待 命,若以瓦为坎。
渠已见前11节,此又复出,如非后人注文,则为墨学的别家 所记,故详略不同(说见篇首凡例,以后仿此),所异者如前文二步一渠,此七尺一渠,前文 渠长十三尺,此为十五尺,是也。
狸,今俗作埋,即入土三尺。去堞五寸谓在离堞五寸的地方立 渠。
俞云:“去同趺字。”余谓实“肤”字之假借,肤、夫同音, 暴露于外者为“肤”,由丈五尺减去埋土三尺,则露出部分(夫)为丈二尺。丈三尺(依11 )减去入土三尺,则现出十尺,是本节之“夫”,即前文11之“冠”。
半植一凿内(即枘)者,谓于臂长正中处开一孔。“后长五寸 ”孙疑“径五寸”之讹。夫两凿者,于渠柱露出之部分凿两孔也。渠夫一句似谓渠柱之顶端比 堞较低四寸为适合,是否待考。
管子地员篇注“马夫”,草名,孙疑马矢之讹,亦通。
皆待命谓候命令而后执行。“若以”即“或以”,言如此作法 亦得。
复次,古人常“渠”连言,此两者必互有关系,今合本节及 前11推之,余以为渠制先立一柱(即前文之程),凿两孔,臂是横木,于当中凿一孔,悬之 柱上,作十字形,然后外面张。渠夫长十二尺,亦长十二尺,可见其相配之迹。渠既用 来阻挡矢石,则立柱必易受抛掷之力而摇动,故埋柱处须用瓦填充,冬日土燥,再以物填塞之 ,如此解释,则本书所记渠,皆无不可通之处。苏林乃以为蒺藜,正是谬以千里。再换言之 ,渠像船上之桅,就是帆。通典一五二:“布幔,复布为之,以弱竿横挂于女墙外,去墙七 八尺,折抛石之势,则矢石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