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我并不清楚跃精公司的领导们住在哪里,现在知道了,苟归元说全体高管都住在旁边的那个小区,每一个都有一套房。
那个小区全是独立住宅,三百多平方米一套,是本市的阔佬聚居点。
听说苟归元也有那样的一套房,我顿时觉得他的形象仿佛变得高大起来了一点,他脸上的傻气似乎也有所消减。
只是他住在那样的豪宅里,却开着价格不足二十万的越野车,另一辆则是红色的套牌车,貌似没啥道理,显得太低调了点。
在我把碗收到厨房里的时候,不经意间回头看身后,发觉了奇怪的一幕,苟归元居然在把桌子上我啃过的骨头快速地放到嘴里。
这事很荒谬,我完全不能理解。
只好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清扫桌子的时候,骨头几乎全没了,当然这样比较省事,垃圾篓的负担减轻了,可以后天再扔垃圾袋。
苟归元在房间内转悠,走到阳台上,把鼻子凑近了晾晒的衣物,然后面露失望之色,显然没发现期待中的味道,过了一会儿又进来,乐滋滋地说:“楼下的人在煮火锅吃,他们可能不知道,他们吃的牛丸里其实没牛肉。”
这家伙的鼻子有这么灵敏?不太可能。
我再也忍不住好奇,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为什么你吃鸡不吐骨头,而且还把我啃过的骨头也吃掉了?”
我总是这样缺乏城府,管不住自己的语言,常常冲口而出,然后觉得说错了话,却也无法收回。
苟归元愣了一下,小声嘀咕:“还以为你没发现。”
我:“我担心那些骨头在你的胃里无法真正消化,导致你的身体受到伤害,当然,我的忧虑也可能是完全没必要的,因为我听说有些人吃玻璃,有些人甚至吃铁钉,那些肯定是比鸡和鸭的骨头更危险的食物。”
苟归元:“我像这样吃骨头已经有很久了。”
我严肃地:“这是一种非常不好的坏习惯,应该算是异食癖,必须得治。”
苟归元:“我认为没必要,而且我想告诉你是的,我喜欢你啃过的骨头。”
我有些羞涩,觉得这是一种奇怪和不可思议的观点,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却觉得挺有面子:“我吃肉,让你吃骨头,这样怎么好意思呢?”
苟归元:“以后也可以这样,我带着肉来请你吃,然后我啃骨头。”
这话说得有些不符合事实,好像他专门啃骨头我专门吃肉似的,刚才的烤鸭和烧鸡全部骨头固然是他享用的,但是大部分肉也是他吃掉的。
但是也不能无情地揭露这样的事实,我只好说:“这样很好啊,真是很感谢你。”
苟归元:“我邀请你今晚参加一场派对,你有空吗?会有很多味道很好的肉可以吃哦。”
说得好像我嗜肉如命似的,其实我仅仅只是比较喜欢吃肉罢了。
我:“好啊,几点开始?这样的派对其实是晋升的好机会,要多与领导接触,才有可能获得提拔,这样的道理我上初中时就明白了。
天刚黑,我的电话就响了,是苟归元打过来的,按照此前的约定,我进入电梯,下楼去,坐进了他的越野车。
时隔多日,居然还能够闻到那三袋钞票残留的气味,比较难闻,这让我有些歉意,因为我确实没照顾好他的车。
我觉得自己的衣着很得体,黑色短上装配长裙,自觉有冷艳的味道,非常适合派对的气氛,还用了一点香水。
但是苟归元的反应却有些出乎预料,先是不断打喷嚏,然后开始抱怨:“你身上的香水味太浓,我受不了,有些过敏。”
我沮丧地:“打开车窗吹一下可能就好了。”这时候我想起公司里的规定,员工不得使用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