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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气,老大妈有这个节气,而我麦昆,托斯城的城主,虽说只是一个时辰的城主,却也要有这个节气不是吗。

    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鸿毛泰山不是现在的我需要理会的,但是轰轰烈烈的去死,总比窝窝囊囊的去死,要好过得多!

    我麦昆,一个穿越者,前世宅男一个,胸无大志,也无本事。浑浑噩噩的活了二十多年,现在有一个轰轰烈烈的机会,何必再畏畏缩缩,想一个孬种。看看布鲁斯,看看加西亚,看看老大妈,麦昆,挺起脊梁,怕什么,一死而已!

    “托斯城的子民,我是麦昆,我不怕,你们怕吗?”麦昆抽出刚刚有人递过来的一柄长剑,走出凉棚,将长剑高高举起,背对着城外,大声的怒吼。

    城墙上一片安静,只有风声,和远处的马蹄声。在托斯城老人孩子的眼中,麦昆的鼻子不再朝天,耳朵不再招风,眼睛明亮犀利,牙齿整齐威武。原本枯黄的头发,在风中乱舞,有一股说不出的潇洒随意。

    “托斯城的子民,塔克七万大军,铠甲坚固,长刀锋利,我不怕,你们怕吗?”麦昆的声音怒吼在每个人的耳边,就像一个个zhà雷被引bào,似像醍醐灌顶,又像伐经洗髓。麦昆终于豁出去了,不再害怕不再躲避。

    “托斯城的子民,哪怕战死,我不怕,你们怕吗?”

    虽然我麦昆从前只是一个小人物,没啥能耐更加胆小怕事,但是这一刻神马都是浮云,我是托斯城的城主,和我的子民们,有死而已!

    “不怕,不怕,不怕!”一阵山呼海啸的bào发声,将满天风声鹤马蹄声都压下来了,每个人的脸上都是神采奕奕,不再畏惧不再颤抖。这一刻城主和我们在一起,我们肩并着肩心连着心,七万大军又如何,有死而已!

    “不怕,不怕,不怕!”布鲁斯高举大斧头,用力的呼喊,有死而已。

    “不怕,不怕,不怕!”加西亚高举手杖,欣慰的看着麦昆,这才是我的城主。

    “不怕,不怕,不怕!”老大妈高举长qiāng,声音也不打颤了,洪亮清脆!

    面对着一个个激动的满脸通红的人,麦昆突然心头一阵明悟,有时候只要拿出自己的勇气,神马都是浮云。鼓起勇气,这个世界就会不同,鼓起勇气,自己就会不同!

    哗啦啦,大雨终于倾盆而下,天地之间顿时多了一道朦胧的布帘。这场暴风雨就像一曲高歌的开场,宣告接下来大战序幕拉起,血与火将上演!

    雨点眨眼间打湿了麦昆的衣衫,脸上雨水纵横,将眼眶都打湿了。

    “拿起你们的兵器,准备迎敌!”

    我不是真的城主,我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打退敌人的进攻,但是我可以身先士卒。我手无缚鸡之力,智商也只比爱因斯坦249高一点,我实力低微,但是我此时心气高昂,能将老天戳个窟窿。

    塔克,要打我的城,你可以来试试!

    大雨没有阻止塔克大军的脚步,大战一触即发,麦昆哪怕此刻已经看破生死,依然在心底有那么一丝的紧张。统一的黑骑黑甲,统一的光亮长刀,除了一柄赤红的大旗,全部都是统一制式!只是看上去,有能压迫的人喘不过气来。

    麦昆没有看其他人,紧紧握着手中的长剑,在这种情况下,也只有手中的长剑才能够给他带来安全感。

    来吧,哥杀一个保本,杀两个有赚,运气好多杀几个,也就对得起穿越一回了!来吧,我手中的长剑,在渴望着鲜血的洗礼,身为一个男人,杀杀人喝喝酒,岂不快哉!

    “前阵散开,上弓箭!”一声贯彻长空的暴喝,从塔克军队中响起。塔克城的骑兵瞬息间散开,围绕着城墙一字排开,每个骑兵都挂上长刀,将背后的弓箭拿在手中,弯弓搭箭。

    “虎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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