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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毅这两天过的很滋润,确实,自从有了那十五两银子,他也算是吃喝不愁了,自己每天在刘老板的茶馆里说完书,然后在大街上瞎逛,悠闲的日子持续了一段时间,感觉挺好。

    晚上,于毅现在书桌旁边,拿着笔,准备写点儿东西,好久没用过毛笔了,也好久没写过毛笔字了,不为别的,就当练练字把。

    他端过笔墨纸砚之后,蘸上墨汁,提起笔,突然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前世的时候,自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党,每天自己背着书包三点一线,上了大学,也只是个普通的学校,直到毕业后当兵,他都没有用毛笔写字,没想到现在自己也可以用毛笔写字,很有意思。

    其实于毅是个可怜的人,前世一辈子没谈过恋爱,家庭条件一般,可以说是外无期功强劲之亲,内无应门五尺之童,干什么都得靠自己努力,所以,不敢谈恋爱,不敢大手大脚花钱,跟清苦。

    明朝的于毅,写的毛笔字很好,毕竟一个秀才,字写的差,说出去会被笑话。

    他拿着笔,战战兢兢,一时不敢下手。

    怕什么呢,反正自己就一个人而已,写就写呗。

    下手之后,才发现,原来自己写的字完全继承了这个明朝的于毅——走笔龙蛇,一气呵成。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不一会儿,第一句写了出来,于毅看了一下,感觉十分满意,于是,就接着写下去。

    “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鱼樵江渚上,看惯春月秋风。”

    “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不一会儿,一首《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就跃然纸上,于毅看了一下,感觉十分满意,把这首词先放在一边,拿上笔,又开始写下一首。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道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淋淋终不怨。”

    “如何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于毅写出来后,拿起来看了半天,爱不释手,这在他看起来不算抄袭,这个年代纳兰性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还在他娘的肚子里翻跟头呢,而且,这么好的诗,怎么可能是后世大辫子写的呢?一想到后世的金钱鼠尾写出这么好的词,就感到恶心!

    是我写的,这绝对是我写的,嘿嘿,想不到我还是个才子。

    就这么一瞬间,于毅脸都不要了!

    于毅突然想到一个事——自己记得后世那么多人的诗词,是不是可以靠写诗过日子,混个才子的名声了?反正自己是个秀才,伪装成一个不得志的读书人也不难啊,不得志之余,还心怀天下!

    于毅越想越兴奋,坐在椅子上,鼻子一皱,眉头一拧,眼睛睁大,眼珠子贼流一转,一个想法从脑袋里冒了出来。

    第二天,于毅抱着昨晚连夜写出来的诗稿,急匆匆的跑到上次印报纸的那家刻印馆,进门之后依旧一句呐喊:“有没有喘气的?生意上来啦!”

    他这一嗓子,屋内所有的人都睁大了眼睛看着他,仿佛在看一个大猩猩。

    于毅老脸一红,感觉有点儿不好意思,毕竟是读书人,这样做太不要脸,以后要矜持,矜持。

    于毅和老板谈好价钱后,就走了出去,在街上游荡。

    还可以,最起码有口饭吃。

    他丝毫没有任何负罪感,反正那些诗词的原作者又没出生,而且,在封建社会,人们又没有版权意识,不怕别人找麻烦。更重要的,是自己在茶馆说了那么长时间的书,已经小有名气,路上遇到认识的人,已经被叫相公了,也大言不惭的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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