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爱永生!”
寻夏乐队的歌声,点燃了陆东步行街。寻夏乐队是纪荀安和一群朋友创建的陆东本地的乐队。纪荀安担任经纪人,也任键盘手。乐队的名气不大,接的多是陆东商铺的广告演出。
没事的时候,明未也会来帮乐队打下手——比如,充当吉祥物。
今天,穿着熊猫表演服的明未,呆呆地站在临时搭建的台边,握了气球的手僵在半空中。
昨晚在老村里看到的煞白的小孩,到底是什么?
他无法说服自己,那是吴同的鬼魂。
后来地上青色的影子,又是什么?
汪!有什么东西蹭了蹭他的脚。
低头一看,正是荀将军。
荀将军是纪荀安养的一条大黄狗,身形健硕,弯弯的尾巴,耳朵高高竖起,一双眼睛总像在微笑。
“小伙,你是不是打碎了房东老太太珍藏八十年的老镜子,才这副苦瓜脸?”纪荀安笑着走过来。
他的异常举动,总是能被纪荀安察觉到。
明未苦笑一声,讲起昨天发生的事。自相识后,明未便跟纪荀安无话不说。尽管一个是程序员,一个是钢琴师,却意外擦出了些不可言说的火花。
“白妖怪?这事情我好像也听过。”纪荀安想了会儿,“不过不是这么诡异的版本。”
“那你听到的是什么版本?”
“我可说不全。不过你运气好,今天我们来了个粉丝。在月茗村住了不少年了。也许你可以问问她。”
寻夏乐队的粉丝,以陆东科技园的打工族为主,尤其是刚毕业的年轻女孩。
不过这个粉丝,有点与众不同。
她蓬蓬的卷发,眼角满是皱纹,竟是位五十多岁的大妈。大妈手捧寻夏的牌子,舞得比年轻人还猛烈。
“这不是乐队吉祥物嘛。哎呀连吉祥物都长得这么帅。来来来,也跟阿姨合个影。”
这位大妈姓杨。拍完照,明未向她问起吴同的事。
“啊哟,那事都过去十多年了吧?”杨阿姨道,“吴同那孩子,其实也挺可怜的。才多大呀,一头扎进雨酿河,便没见浮上来。那时候正是夏天涨水季,水流湍急,连尸体都没找到。”
“孩子死后,吴半步伤心不已。据说他从此以后锁上了吴同的那间房,再也没动过。”
明未想起昨晚看到的锁上的那扇门。原来就是吴同的屋子。
“我听说,吴同是被发现偷了件东西,才跳的河。”
“是呀,偷了块什么玉。”
“当时的情况,你还记得吗?”
“记得,怎么不记得。那可是村里的大事,又是发生在端午这种时候。月茗村的端午很热闹的,附近的商贩都会跑来做展销。吴同偷的就是一个玉展上的东西,好像叫什么,哦,对,冷玉。据说值不少钱。那孩子被抓的时候,死活不承认。”
“不承认?”明未愣了下,吴四昨晚可不是这么说的。
“是呀,不承认。有人说,要去吴同屋里搜,吴同不让。那孩子大叫‘不是我!不是我!’,浑身都在发抖。还躺到地上打滚,一边滚一边呜呜叫。到最后,他一下子从地上跳起来,直冲进了雨酿河。”
不让搜家,又不承认。吴同这孩子的确古怪。当然,最古怪的,还是跳入了雨酿河。
“那到底有没有人亲眼看到,是吴同偷的?”
“玉老板看到的呀。玉老板说,白天就见到吴同,老在他摊前晃来晃去,对那块冷玉很感兴趣。晚上收摊的时候,有个长得很白,戴了红帽子的小孩,从摊前晃了过去。他再过去看,冷玉没了。”
“所以玉老板并没有亲眼见到吴同拿,也没有见到吴同的正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