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的午后太阳暖洋洋的照在身上,舒服的想让人睡觉。
桃源村沈家的院子里,沈安安用手托着下巴,仰头看着头,出门还被人戳脊梁骨。
沈安安真想,眼睛一闭,腿一蹬,再次穿回去得了。
她一边翻嗮这这些药草,嘴里一边嘟哝着,完全没有留意到身后突然多出来一个人。等她发现时,只见曹氏已经瞪圆了眼睛,正扯着大嗓门对她吼着:“死妮子,又在发什么呆,还不快去做饭。翻翻翻,再倒弄这些破东西,我就将这些都扔到灶洞里都烧了。”
曹氏个头偏高,却因为太瘦,给人的感觉有点刻薄的面相,她今年三十几岁,穿着粗布衣裳,头发胡乱的挽在脑后,手臂弯里还扒着一个小奶娃。
这曹氏就是沈安安来到这个世界的便宜娘亲了。曹氏的面色也是同样的菜色,仔细看,两人的面相有个六七分的像。都是细细的眉眼,杨柳枝一般的腰身,只是身上缀着补丁的衣服和不健康的面色,破坏了这份美感。
“娘,我这就去。”沈安安笑了笑,随即快速的将那些大黄都翻了一遍。
“还在弄,快些去。晚了,你爹要饿死了。”曹氏声音响了些,她怀里抱着,两岁的沈安山顿时吓的大声哭了起来。
曹氏连忙去哄小儿子,“乖小山,不哭,不哭,都是你二姐不好,等会让她给你做好吃的。”曹氏嘴里哄着心肝小儿子,眼睛却朝沈安安瞪了过来。沈安安生怕曹氏的快手又伸过来,抓自己的头发,因此跑的比兔子还要快。
沈安安刚来的那阵子,因为不适应,反应慢了些,没少被打。现在她学乖了,见曹氏一生气,她不是立马奉上了好话,就是脚底抹油溜快一些,因此也少挨不少打。
沈安安说话间,已经来到沈家简陋的厨房,到里屋的黑窄角落,扒拉出几个红薯。又拿了碗,舀了一些糙米面,加上上午她在村头的野地里,采了一些野菜,便准备做今晚的晚饭了。
沈安安在现代就是个个性独立的女孩子,在外地市里上班,因此她很早就会做饭了。加上她勤奋好学,平日里吃到什么稀奇的东西,都会向别人讨教一番,因此来到这里后,这里的饭菜烧法,她一学就会。而且她还会发挥自己充分的想象力,用这里有限的食材,做出不同的吃法。
这也是曹氏没赶沈安安到地里干活,每天都负责家里的一日三餐的原因。原主沈安安也是个能干人,不过脑子却没有现在这个沈安安脑子转的快。
见今天天气干燥,大家干活都很累,可能会胃口不好。于是沈安安便想着变个花样给家里人烧些吃的。
她先是做了一锅浓浓的菜粥。菜粥做法很是简单,无非就是放些米,然后再放些切碎的青菜。若是没有青菜,放些野菜也是一样的,然后撒上盐巴。等菜粥快要烧好时,滴上几滴香油,就完事了。
不过,他们家米缸已经接近见底了,说好听点是菜粥,其实就是清汤寡水的野菜汤,里面飘着不多的米粒。但这也是沈家人最喜欢吃的菜粥了。
今天沈安安要做的重头戏,就在这些红薯上。老是是这些干巴巴的红薯,她都快咽不下去了。所以她要想自己吃的好一些,就必须想办法,弄点花样出来。
沈安安先将红薯烧熟,等红薯熟透后,再用筷子捣碎,然后再将糙米面和上水搅匀了,再和捣碎的熟红薯伴在一起,弄成半干的粘稠状。
如果想要红薯和糙米面很快的融合,可以适当加点热水,重新揉搓一遍,等面和红薯充分融合在一起后,再将其一个个捏成团,大约比鸡蛋小一圈的样子,就是所谓的红薯圆子了。
红薯圆子蒸着吃,烧汤吃。蒸熟后,放在那里,吃上几天都不会坏掉。而且吃起来口感,甜中带着一丝丝糯,比吃干红薯好上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