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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贵,过来搭把手,这会儿需要你帮忙了!”沈依依冲李贵喊道。

    李贵连忙跑过去,看着簸箕里的一大堆筒子骨,问道:“我该做什么?”

    沈依依递给他一根筒子骨,道:“把骨头上的肉拆下来,装进碗里。”

    她一面说着,一面示范,一会儿功夫就把骨头上七零八落的肉,拆得干干净净。

    这些筒子骨,即便他买得是稍贵的那种,也没几钱肉,拆下来有什么用?李贵疑惑万分,越来越弄不懂沈依依要做什么了。

    因为肉少,拆起来倒是挺快的,不到两刻钟,就只剩下一堆光秃秃的骨头,和一碗零零碎碎的肉了。

    拆了三十斤筒子骨,就得一碗肉,这……李贵把碗递给沈依依,好奇问道:“林小姐,你这是要做什么饭?”

    “石髓饭呀。”沈依依说着,看了看屋外的日头,“时候不早了,怕是有客人要来了,你到前面去吧。”

    李贵应了一声,上前堂去了。

    沈依依升起灶火,刷净大锅,开始用熬好的大骨汤煮饭,并遵循当代人的饮食习惯,加入石髓粉,调了味。她守在旁边,看着火候,在米饭将熟未熟之时,把刚才拆下来的肉碎撒进去,均匀地铺了一层。

    她盖上锅盖,继续煮饭,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心想明天得让李贵买点小青菜,烫熟了搁进去才好。

    第一拨客人进店,李贵到厨房来通知沈依依的时候,正赶上石髓饭起锅,满屋骨汤香和肉香,让他忍不住深深地嗅了一下鼻子:“这真的是石髓饭?怎么可能这么香?!”

    这个时代的人,拿大骨和米同煮,短短的时间,完全无法熬煮出大骨的精髓,当然不会这么香了。沈依依盛起一碗石髓饭,递给李贵:“来了几位客人?要几碗?”

    李贵盯着碗里的石髓饭,顾不上答——她煮的石髓饭,居然是有肉的!虽然是零碎的肉,但那也是肉啊!

    “这是刚才从骨头上拆下来的肉?”李贵问道。

    “对。客人们不是爱吃荤么,那就给他们一点儿看得见的肉,虽然不多,聊胜于无吧。”沈依依说着,又问了他一遍,“你要几碗?”

    “先给我六碗,后面还有。”李贵又不争气了,面对这碗只有零碎肉星,铁定会被老李头称为粗鄙食物的石髓饭,狠狠地咽了一口口水。

    沈依依盛饭的时候,眼角的余光瞥见他在咽口水,遂道:“想吃?我待会儿给你留一碗。”这是他自己家的店,拘谨什么,想吃就说呗。

    “别留了,这一锅,估计待客都不够,现在前面已经二十来个客人了。”李贵摇摇头,强迫自己把视线从肉髓饭上移开了。

    中午才刚开始,就已经二十多个客人了?!可是他采买的食材,只够做三十碗!沈依依顿时一个头两个大,催着李贵再去买菜,自己则端起食盘,上前面充当店小二去了。

    石髓饭一亮相,就引起了店中客人的阵阵惊呼——

    “这饭里有肉!”

    “饭粒儿里都是肉味!”

    “太香了!这是我吃过的最香的石髓饭!”

    从来没有人在石髓饭里吃到过肉,而且每碗才八十文,这太令人感动了!

    北关门脚店的石髓饭里有肉!

    大概连沈依依自己都没有料到,这消息在短短的半个时辰里,就传扬开去了。闻讯而来的客人一拨接着一拨,几乎把店门都堵死了。

    一共才三十碗,怎么分?熬大骨汤需要时间,即便李贵买了菜回来,也现赶不出多少碗。但任凭沈依依如何苦口婆心,那些客人就是不肯走,非要等着吃一碗。

    “你不是说,中午来吃饭的客人都赶时间吗,怎么会有空等在店里不走?”沈依依跟李贵抱怨着,又是欢喜又是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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