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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天才。

    什么?应该是行行出状元?随便你吧,反正我们说的是两码事。曾经有个朋友对我说过一个相当牛的理论,一个人打球厉害不厉害,看长相就能看出来。

    这种狗屁理论当然让我非常的不屑,但是他马上举出了几个例子:你看乔丹c科比c艾佛森c詹姆斯,哪个不是长得自带辉耀光环加上重力气场的?

    我举出反例反驳:麦蒂的长相其实很普通啊。

    他晃头:麦蒂的一双睡眼多么的与众不同。

    我恶寒于他的基情言论,举了一个自认为必胜的人来:拉沙德刘易斯,签了过亿的合同也算是球星了吧?长的怎么厉害了?(这个段子来自于好多年前,当时刘易斯刚刚跟魔术签署了天价的也傻到一定程度的大合同。)

    他沉思后说:你不觉得刘易斯那呆滞的眼神有时候很像麦蒂么?而且他比麦蒂还帅。

    好吧,其实打球打的好的人自然就会有带有一种自信心很强的气质,所以他们看起来就会与众不同。但事实上,身体素质更好的人,比“长得打球就厉害”的人更容易成为比赛的胜负手,也更符合天才的称谓。

    冯筝有一个特殊的爱好,就是去发现天才。

    在“高三同洗手间四人组”庆祝尚未结束之时,高二联队的三位队员很有风度的过来祝贺。篮球这项运动就是这样,场上是对手,场下是朋友,比赛时候对抗,比赛结束大家就熟悉了。何况是早就认识了两年之久的两队队员。(不包括两位转校生)

    凌凡由衷的说:“你们打的确实比我们好,每个人的身体都比我们出色,恭喜你们。”

    郭无忧被夸的不好意思,赶紧说:“谢谢各位,你们去年就赢了我们,今年我们还真没想到能扳回一城。”说完了,眼神不自觉的看着因为出汗而脸色微红的美女莫笑春。

    莫笑春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对冯筝说:“师兄,你的球打的真棒。高三赢球就赢在你这个强点上了。”

    冯筝微笑着摆摆手,没有说什么。

    高大上咬咬自己的嘴唇,对冯筝说:“冯师兄,你的篮球确实打的不错,但是这次比赛,你们也就赢这么一场球吧。”

    鲍倚醉一下子凑过来,问:“小子,为啥这么说?”

    高大上瞟了一眼团队意识极强的海浪,继续说:“你们是新来的,肯定不知道高一的那个天才球员吧?”

    冯筝和海浪当然什么都没有听说过,但是两人发现向天闯和郭无忧的脸色都有些不太好看。海浪赶紧追问:“这个人是高一的?”

    高大上点头:“没错,他的名字叫做洛秋夜,是我们s城从未出现过的天才球员,号称一对一没有对手的存在。”

    冯筝看到向c郭二人没有任何反驳的意思,说:“那么另外的两个高一队员很强么?”

    高大上凝视这个刚才给自己制造非常大困难的对手,说:“另外的两个人即使换成小猫小狗,也不重要,因为洛秋夜太强了。你也许不知道,其实我们学校老高三有一位号称s城篮球最强高中生的邹孝莘。”

    郭无忧频频点头,“邹小神嘛!”那位邹孝莘他太熟悉不过了。

    高大上继续说:“那个洛秋夜在初中没有毕业的时候,就曾经在一场单挑的比赛中战胜了有≈lt;小神≈gt;之称的邹孝莘!从那一次,所有人都认为他就是未来全市篮球的最强高中生!”

    冯筝眉头一皱,郭无忧轻轻的叹了口气,向天闯也闭上了他的臭嘴。

    “你是他粉丝啊?拿下他们不就得了?”鲍倚醉是永远的语不惊人死不休。

    高大上张大了嘴巴:“对于你这种不会打球的人说这种话,简直就是一只蚂蚁妄想征服全世界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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