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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马城。

    一座城市,即为一个国家,又或称,飞马国。

    这是整个大陆唯一一座真正欢迎永生者的城市。

    永生者于这个世界,就像乱入的来客。一些强大的永生者,锻炼了千百万年的武技足以杀翻一个帝国,而一些执着于其它兴趣的永生者,只要活得够久几乎都有毁灭一个国家的能力,哪怕只是专精于乐器的永生者,也会在无限的岁月里偶尔作出杀人的曲子,几万几十万的人命或许不过是一场演奏的序曲。

    可是永生未免太可怕了一点,总有永生者受不了孤独和痛苦,转为变态从而在杀了不知多少人后,被无数的士兵用数量生生堆死。

    是的,一万只蚂蚁肯定咬不死一只老虎,因为老虎跑得比蚂蚁快,又比蚂蚁强得多。可是,十万呢?一百万呢?甚至一千万或者一亿呢?蚂蚁堆积如山密密麻麻封锁老虎的所有退路,哪怕老虎的皮毛都是钢铁的c也会被一点一点啃食干净。

    况且,哪有老人会不嫉妒孩子呢。或着说,仇恨着

    于永恒相比,一万年都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哪一位非永生裔,不是将死之人?

    永生并不是无敌。

    曾经的音乐的皇帝,音乐之神,神灵赞曲的创作者,龙之侩子手称号的拥有者至今仍被吊在摩多城下,十天一凌迟百天一刮骨,并非杀不死他,而是纯粹的折磨,让其赎罪。

    至今,已一千万年。

    而飞马城一对永生者夫妇造就的国家,所有人都是那对永生者的后裔。

    “你好,士兵,我是来自远方的永生裔希望可以得到一些水和一身衣服。”

    城门下,孩子很礼貌地对守城士兵打着招呼,他身上本来很华丽的服饰长途跋涉之下变得破破烂烂,带着不知什么生物的血迹,血也干渴了,像品质差劲的染料一样粘在衣服上,孩子裸露的皮肤看起来却丝毫无损。

    士兵取来了水,招呼同伴去取衣服,然后很恭敬地半跪在地上对着孩子开口

    “尊敬的永生者大人,不知您来此有何贵干。”

    “路过而已。”

    孩子随口说道,喝下了水。

    “我们伟大的飞马城城主,胡溪族族长,飞马国与达腊国的国王最近遇到了一个难题,正不断地邀请整个国家出名的智者请教,请问您是否有时间见一见我们城主,相信城主会很高兴可以与一位尊贵的永生者进行交流的。”

    “达腊国被你们征服了?”

    孩子带着一丝诧异问士兵,他的记忆里达腊国的国力更强盛一些。

    “是达腊国主动要求的合并。”

    士兵微笑着说,带着一丝骄傲。

    “也许我应该洗个澡再去见你们国王。”

    孩子耸了耸肩说,他并不是飞马城的居民,所以并不会称呼一位国王为城主。

    “自然如此。”

    看起来很机灵的士兵为孩子准备了最好的浴池,礼服放到了浴桶旁边,快步出去找了人去给城主报了信。

    大概两个小时的样子,一直泡在池子里舒缓身体的孩子才终于得到了来自城主的信。

    “若不嫌弃,希望远方到来的贵客与孤一起用晚餐。”

    这时孩子才有时间仔细打量了这座城市,他经历了太久的旅程,走到了麻木,哪怕是官道,也少不了一些野兽试着捕获他这只看起来很美味的食物,何况他还穿越了一片远古森林,哥布林和大哥布林或者说大地精是很喜欢骚扰人类的物种。

    似乎整个飞马城并没有传统意义的穷人。

    整座城市坐落在大理石矿脉之上,每一位居民的房子都像一座小型的城堡,街上商人与居民人来人往,推销着各种货物,并没有乞丐和衣衫陋烂之人,每个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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