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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慕白回了一趟家,把换洗衣物和陶瓷小罐带上,然后来到出租屋。

    此时天色微黑,马路上亮起了路灯。

    “都这个时候了,也不知道菜市场还有没有人”沈慕白自言自语道。

    今晚就要把蛊虫埋下,那么就需要一只鸡或者鸭作为祭品!最好是公鸡!

    蛊虫被收到罐子里之后,本能的不会再相互攻伐。因为此时祭品没有了,理智回归。再加上生命得不到保障,它们会停下手来。然后划分地盘,保存实力。靠着那一颗心脏苟活。即便长时间不喂养,他们也不会身死,反而会陷入了类似冬眠的休眠之中。直到有东西唤醒它们或者惊醒它们!

    比如鸡血!

    蛊虫虽说已经粗通灵智,但毕竟没有超脱虫的桎梏。而鸡鸭之类的家禽正好是它们的克星天敌!

    鸡血就是很好的选择,最好是公鸡血!因为鸡血之中有鸡的气味,而且极其浓烈,这会刺激它们,给他们有天敌过来的错觉。

    如此一来,受惊之下他们必将相互征伐,最后生还者便是蛊!

    菜市场还在,随着人们夜生活越来越丰富,菜市场的营业时间也渐渐后移。这对沈慕白来说是件好事,没过多久,他就选了两只极有精神的大公鸡,还有一些食材。

    回到家属楼的时候,天已经彻底黑了下来。

    楼梯间一片黑暗,不过对沈慕白开说不是问题。

    “砰砰砰,你出来啊,我知道你在里面!刚才打电话的时候,我听到动静了!”好像是有人在叫门?沈慕白摇摇头,可能是情侣吵架吧,不关自己的事就不要多事了。

    “我知道你妈病了,别担心,我有钱,我还认识医院里的专家!你出来啊,我说的都是真的!”

    来到三楼之后,沈慕白发现,敲门的人居然站在自己的出租屋门口。这是怎么回事?

    那人看了一眼站在楼梯口的沈慕白,没好气的叫骂道:“看什么看啊!没见过叫门啊!”

    此时外面的路灯照在楼梯口,正好把沈慕白的脸照的清清楚楚。

    那人一看居然是个年轻的小白脸!而且,看他提着一大袋子食材还有公鸡,这是要在这过日子啊!三楼没别人了吧?这小子不会是去卫子贞家吧!

    想到这里,那人停了下来。扭过身子眯着眼,开始打量沈慕白。

    年纪不大,也就二十出头。身材挺拔,有一米七八的样子。长得倒是眉清目秀的,想来卫子贞那样二十七八的熟女应该都喜欢这种吧!那自己岂不是白费劲了?

    不行!必须赶走他!

    沈慕白过来的时候没穿校服,本就性格沉稳的他也比同龄人显得成熟。再加上手里提着食材,一副居家过日子的样子,乍一看很容易让人认错沈慕白的年龄。

    “小子,你住这?”那人恶声恶语问道,语气里带着不善。

    沈慕白看了他一眼,身材微胖,三角眼,塌鼻梁,长相平凡,典型的破财命。不过,看他的衣着打扮,似乎不像是缺钱的主。又看了看他嘴角绿豆大小的肉瘤子,沈慕白微微颔首,原来是碰上同行了!

    那人看沈慕白没有答话,于是有些急躁:“问你话呢,聋拉!”

    沈慕白闻言脸色微沉,低声喝道:“让开!你挡我道了!”说着,便向那人撞去。

    那人被沈慕白冷冷的口气吓的退了一步,不过立马就反应过来。顿时恼羞成怒,挺着胸膛就准备撒泼打诨。嘴里还不干不净的说道:“小兔崽子你”

    “啪”的一声,沈慕白抡着手里的大公鸡就拍在了那人的脸上!

    “滚远点,别在我家门口耍无赖!”说罢,沈慕白就准备拿钥匙开门。

    “小王八蛋,你敢打我。有人生没人养的东西,我”说着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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