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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角勾起了一个迷人的弧度。

    从被奥迪斯制造出来的那一刻,她就知道自己是失败品,因为奥迪斯成功的作品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不会有感情,感情会影响判断,那就不能成为最优秀的杀手。

    当然她的感情并不浓烈,相反,非常冷淡,于是有一种冷美人的气质。执行了无数次杀人任务,就刘震,让她波澜不起的心微微波动了一下,只是,这微微波动是从无到有的区别,于是这冷美人就对刘震有些好奇了,而一个女人如果对一个男人好奇,那自然就是离爱上那个男人不远了。

    “和我一样身不由己?死过一次?他不是才十五岁么?看来他有秘密呢!”1号微微低下头,“这呆子不知道么,我的第一任务是保护自己不死,所以我才能每次都想办法先逃走呢,主人才不管。”

    “多兰?从今以后,我就叫朵兰吧,我才不要他叫我1号呢。”

    第三十四章 回归格林大陆

    刘震很痛快把多兰的尸体扔到储物戒指的僵尸空间中喂城管大队长,然后走到楼下酒吧去,说真的,他还想找大胡子莫迪聊聊呢。

    其实通过问酒吧的一些常客,他已经知道莫迪是个什么样的坑爹货了。这货嗜酒如命,没事还喜欢赌钱,还逢赌必输,然后,就没钱了,没钱去哪里弄钱呢?野火镇的人都知道,没钱了,当然是去野火荒原了,那里遍地黄金啊。

    区别就在这里了,很多人去野火荒原捡黄金,一去不复返,反而养肥了野火荒原的不少魔兽。而莫迪,这么多年来,每次都能成功带着一只魔兽幼崽回来,更神奇的是,他每次都是单qiāng匹马进去的,诡异的是,他身上从来没有伤口。

    如果有人想用他每次都去的是低阶魔兽区这个理由的话,那无疑是行不通的,因为莫迪曾经带回过血瞳斑斓虎的幼崽,看似没有一点战斗力的莫迪,去招惹这种三阶魔兽的话,很显然是必死无疑的,很多实力强盛的佣兵之流的都把命留在了那边,因为血瞳斑斓虎是群居魔兽,且未成年的血瞳斑斓虎幼崽是不会离开父母的。

    所有人都问他秘诀是什么,他每次都会神秘兮兮地回答:“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别人也不好寻根究底,毕竟是个人吃饭的手段。

    其实刘震也感觉很奇怪,总感觉这货隐藏着实力,可是怎么看都不像是扮猪吃老虎,一点斗气或者法力波动都没有。

    离别总是伤感的,刘震想跟他打个招呼,毕竟也算是在这边认识的第一个人,奥迪斯那个变态除外。人这种生物就是奇怪,前一刻刘震还想干掉他,这一刻刘震却想好好jiāo个朋友。

    可惜莫迪似乎被吓破胆了,昨晚之后一直没再出现过,顺便提一下,由于过了凌晨,现在已经是大陆历997年9月8日。

    刘震来到酒吧,整个酒吧除了留守的一人之外,就只有布莱克和雷蒙两个人了,两个人在那边窃窃私语。

    “雷蒙,你儿子果然是个情种啊,这才是纨绔子弟嘛,那女人明显还没死透,而你儿子也是知道的嘛。”布莱克笑呵呵地举着一杯啤酒,调侃雷蒙,“你儿子就比你有出息多了,你看你那破落样,这年头哪个贵族不是三妻四妾。”

    雷蒙正要说话,刘震只好在他们身后重重咳嗽,好打断他们的无良话题。

    雷蒙脸色一尴尬,笑道:“小子,那个人,你处理得怎么样了?”

    “哪个?”刘震装作一脸愕然,好像什么也不知道一样,让两人感觉莫名其妙,难道这傻小子为情所困,不愿接受事实。

    布莱克嘿嘿贼笑道:“小子,别装了,那个服务员是被附体的,我用了一只神奇的魔兽看到了本体,那可是个漂亮的女人。”

    “哦,你说那个啊。”刘震意念向戒指当中沉入,发现城管大队长正在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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