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乔琳还未意识到是怎么回事之前,那醉鬼已掀起马的尾巴,把酒瓶塞进畜牲的肛门,并把瓶底高々抬起。
那匹强壮的马由于敏感部位受到酒液的灼烧,猛一下后蹄腾空跃起,差点把乔琳甩下马背。乔琳立即乘势向前一蹿,伸出双臂搂住马的脖子,在下面拉紧缰绳。旁观者哄然大笑起来。那马又改变战术来消除肛门的痛苦。它低下脑袋,呼々哧々喘着粗气,双目翻滚着开始绷直四条腿连续跳动;接着又疯狂地蹦高和旋转,乔琳被颠得眼花缭乱,尾椎生疼,她简直说不准自己的脖颈在如此骤烈的扭转和折腾中还能坚持多久不断。
她顽强地坚持着,用尽全身气力将双腿夹紧马背两侧。她是自己学会骑马的,但她信心十足,认为自己能够征服跳跃的马。这匹马比她见过的不过个子大些,蹲得重些而己。她也发起火来!一把抓掉戴在头上的乔迪的那顶黑色垂边旧毡帽,拼命朝马的屁股搧打。
“别跳了!你这个倔东西!不然我就要把你的屁股打掉!”她一边高喊,一边挥舞着毡帽朝后面左右开弓,同时另一只手紧々抓住缰绳。
这生灵出人意料地很快平静下来。脑袋上下晃动几次,光滑的尾巴左右摇摆着,抬起一只前蹄搔一下地,接着站稳不动了。
人群暴出一片掌声。
“这才是我们所说的精明骑术!”一位旁观者赞道,众人同声符合。
一位修长的军官从人群中走出。“真是精彩的驯马表演呀!”他以圆润的声音说。他上前拉住马的缰绳,亲切地揉々马的鼻子。然后笑着对乔琳说:
“年轻人,看你这么士气高昂,你一定是要在军队中找个光荣的位置了。”
一时间乔琳不知说什么才好;主要不是因为这位年轻军官如此准确无误地断出她的目的,而是由于他长得这么标致,超出了她的见识和想象。他长着丝一般的金发,卷曲着耷拉在耳下,疲倦的蓝眼睛,秀雅的高鼻梁,样子很美的鲜红嘴唇上留着两撇八字胡。他肤如牛奶,面如粉玫瑰。她从未想到过有人——特别是男人——会长得这么漂亮。
“我怎么不是呢,先生。我正是为此来的。我想参军打仗。”
“太好了!我们俩都碰上了好运!我碰巧是招募新兵的军官,我的办公室就在旅馆里。跟我来,我们给你办正式手续”
确实走运!如果所有军官都像他样可亲,她肯定会喜欢部队的。但乔琳下马时只是说:“有地方先给我的马喂些草和水吗?”
“一说话就像个真正的战士!每时每刻首先想到的是自己忠实的坐骑,因为它能勇敢地带你奔入战场。顺便问々,这马叫什么名字?”
乔琳还真没想过这事。她冲口说出脑子里想出的第一个名字:“雷——雷电。”
“绝啦——这名字用在战骑身上再合适不过!好咧,我们来安排,让雷电马上得到照料。”他转身以优雅的姿势击掌,将一名瘦骨嶙峋的小兵叫来。
“普伦蒂斯——你负责把这匹良马圈好,喂好。为我这位年轻朋友尽々心。好啦,赶快行动!”
“是的,先生,”小兵说着懒洋洋地上前牵缰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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